【記者 王雯玲/高雄 報導】新年新氣象,許多人過完年後會有換車的打算,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想買自用車的民眾,不管是要買中古車辦理過戶,或是買全新的車輛,都需要先繳納當年度的汽車燃料費,一旦完成車輛過戶或領牌後,7月份開徵期就不會再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費單,不用擔心重複繳納。
如果車主擔心之後的年度忘記繳納汽燃費逾期而被罰款,建議車主可一併申請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約定扣款),這樣在開徵繳納截止日次一營業日會由指定存款帳戶自動轉帳繳費,不用再操煩何時要繳納汽燃費。申請約定扣款可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線上申辦,也可臨櫃或填寫轉帳代繳汽燃費約定書或寄回車輛所屬之監理所(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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