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將屆 台中經發局全力輔導儘速申辦
三星傳媒/
4 年前
(記者吳麗錦/台中報導)特定工廠登記制度自109年3月20日實施以來,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即多次主動通知轄區臨時工廠或既有未登記工廠業者,納管申請期限將於今年3月19日止,現距離截止時間不到1個月,經發局再次呼籲,請符合條件的業者儘速向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提出申請。

經發局說明,根據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只要符合105年5月19日前已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且申請時仍持續中;產品非屬法令禁止製造;工廠坐落地點亦非屬經濟部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區域,即可向「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申請納管。
經發局表示,從去年12月開始,每個月送件量突破300件以上,送件數量倍數成長,截至今年2月18日止,經發局受理納管申請案件突破4,653件、核准2,525件,再創新高;另受理臨時工廠登記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案件計1,793件、核准1,734件,居全國之冠!為加速審理相關案件,近期計有16位生力軍報到,並接受人事法規、廉政倫理、特定工廠相關訓練,將可加速輔導審查未登記工廠業務。
經發局說明,為輔導地下經濟活動,市府持續辦理未登記工廠稽查及輔導未登記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若查獲轄內105年5月19日以前「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未配合特定工廠登記輔導政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0條規定,可勒令停工並限期改善,未於期限內改善者,再依同條規定按次連續處行為人2萬以上10萬以下罰緩至停工為止;其次,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未於今年3月19日前申請納管者,將配合中央政策進行清查,並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
經發局強調,納管申請期限只到今年3月19日止,距今不到1個月,呼籲符合納管條件的未登記工廠業者把握機會,儘速透過現場送件、線上申辦或郵寄申辦方式向「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8樓、諮詢專線04-23696008分機101、107)提出納管申請,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屆期未申請而面臨停止供電、供水情事。(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