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今(111)年1月24日三讀通過加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之酒駕處罰規定,並於小年夜(1月30日)起開始適用新法,為有效杜絕酒駕上路,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將於2月12日執行全國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在全縣各鄉鎮市易餐聚飲酒處所及路段附近規劃佈設多處路檢點,動用近百名警力,強化執行酒駕執法強度及密度,嚴厲執行防制酒駕執法工作,展現政府「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
持續呼籲宣導民眾外出聚餐飲宴,務必保留指定駕駛,事先找好代客駕車,或請餐廳代叫計程車,亦可下載各式叫車app,切勿酒駕與自己荷包過不去。「酒後不上道,閻王抓不到」;「酒後叫小黃,安心免徬徨」,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