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埔鎮與竹北市交界有一間玻璃工廠,在前年為了擴廠計畫向環保局申請環評,並經審議通過環評,但工廠緊鄰住宅區,因此遭到當地居民連署反對並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日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評審查程序有瑕疵,裁准停止執行,但新竹縣環保局表示,環評審查經過4次審議,最後做出通過結論,過程非常審慎,因此將依法提出抗告,工廠則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才會做後續的處理。 「你大享受 我大難受,你大享受 我大難受。」 上百位民眾聚集在新竹縣環保局門口前,拉布條高呼喊口號,向環評委員強烈表達反對玻璃廠擴廠計畫,由於工廠24小時運轉,但擴廠產量後所產生的廢水排放和使用天然氣等問題,在環評會議時都沒有提出驗證以及正確性的數據。 竹北市民代表 林碩彥:「行水區的一個農地工廠設置,那水圳鳳山溪之間的排水的一個問題,這個都沒有特別在環評委員會,特別釐清,再來就是百分百使用天然氣,這個也沒有辦法有效的,有證據的去做確認。」 由於竹北市民代表等8人質疑在第3次環評大會時,有委員要求工廠將相關數據,以書面資料補正後,應該要再召開會議進行討論,而與環保局產生爭議,新竹縣環保局則表示,補正的資料都有經過環評委員,再次審查和同意,因此審查程序具備完整。 新竹縣環保局副局長 羅仕臣:「這個案件是已經補正完成,也經過委員的同意,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總共經過了4次大會審查,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環保局是認為,我們整個走了一個程序,已經算是非常的審慎。」 玻璃廠人員 傅先生:「我們還沒有收到正式的判決書,所以說我們等收到正式判決書之後,我們才知道實際的狀況,才做後續的那個動作及作業這樣子。」 新竹縣環保局表示,玻璃工廠的環評書歷經2次專案小組,以及4次委員會討論和審查,都符合環評法的監督機制,因此收到判決書後將會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