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了解,39歲的吳男先前曾向張男借貸而有金錢糾紛,吳男因無力償還債務,張男不滿其遲未還款,夥同朱男至吳男住家樓下徘徊,等吳男一現身,即要求其上車至他處協調債務,恰巧被一旁民眾看見立即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經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掌握涉案車輛動線後,1小時內即在鳳山區南榮路的便利商店周遭攔下該車,將車上3人均帶返所釐清案情,雖被害人稱未遭2人毆打,警當場檢視亦無外傷,訊後仍將張男、朱男2人以妨害自由等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鳳山分局對暴行討債行為絕不寬貸,呼籲債權人若想取回欠款,務必循合法的程序,由法院來施展強制力,切勿自己私力救濟,避免觸法。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