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111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減免地價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之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包含地上房屋是否有供營業或出租,以及設立之戶籍是否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工業用地清查重點包含工廠是否已停工或歇業、工廠登記是否已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等;減免地價稅土地清查重點為現況是否已變更為不符合原減免規定;農業用地變更之清查重點包含興建違章建築、農舍增建、變更為營業使用或鋪設水泥地等情況。
稅務局提醒,已核准按特別稅率、減免用地或課徵田賦者,如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所屬總(分)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遭補稅。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