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資料發現,去年度新北市民眾因「不依順行之方向臨時停車或停車」,而遭開罰的案件就有9882件。處長李忠台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依順行的方向臨時停車或停車都屬違規行為,最高可開罰1200元。
處長李忠台表示,車輛停在停車格或是沒畫線的地方,就沒問題了嗎?他提醒駕駛朋友,停車方向很重要。無論是逆向或斜向,只要車輛未依道路順行方向緊靠路邊停放,仍屬違規行為可開罰,不可不慎。
李忠台指出,日前有民眾在巷弄裡未依順行方向停車,遭檢舉而收到罰單。因不服被檢舉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經法官勘驗違規影像後,車頭方向確實與該巷道車輛順行的方向相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規定,因此判決敗訴。
李忠台提醒,雖然未依順向停車,靜靜地停在車格內看似無傷大雅,但駕駛人逆向大角度出入車格時的駕駛行為,本質除了違規,還是真的對其他用路人產生很大的危害。停車秩序需要靠大家共同來維持,不要為一時方便或搶車位,就以逆向或斜向停車,應確實將車輛安全停妥,以免違規受罰更影響交通安全。
照片來源: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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