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仁傑/新北報導
去年10月間林口警分局明志派出所於塭仔圳重劃區查獲一起竊盜案,吳姓男子因撿拾重劃區工廠拆除後的鋼條遭巡邏員警當場查獲,事後雖與物主達成和解,但因所涉竊盜罪為公訴罪,警方依法移送。
林口警分局表示塭仔圳重劃區開始拆遷後,獲報多起鋼材、廢鐵、銅線等有價物遭竊案件,為防制竊盜案發生,因此派員加強該區域巡邏。員警巡邏時發現吳民正在撿拾鋼條,因此上前盤查並發現其所駕駛之自小貨後斗上已放置撿拾的鋼筋條,確認其為自己不法所有而竊取他人財物,已構成竊盜罪,因此將吳民帶返偵辦。
經了解,警方通知該重劃區管理單位確認鋼條為其所擁有後,吳民當場與物主達成和解,並返還撿拾的鋼條,然因所涉竊盜罪為公訴罪,警方依規定仍須移請地檢署偵辦,案件法律構成要件與偵辦移送程序均符法令規定。(照片/新北分社 社長宋仁傑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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