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修法遏止酒駕 桃園加強臨檢推廣酒後代駕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重大酒駕事故頻傳,為遏止酒駕行為,立法院已於111年1月25日三讀通過修法,加重對酒駕處罰,其中酒駕累犯紀錄由5年延長至10年,並加重罰鍰、吊銷駕照,也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規定。桃園市政府配合持續推動酒後代駕制度,並於市境內酒駕熱點、熱時加強攔檢,交通局籲請市民朋友不要心存僥倖,在飲酒後或隔日宿醉,千萬不要開車上路。
交通局指出,經統計桃園市交通事故中,截至110年1-7月,每月平均因酒駕導致事故件數較去年同期低22.3件,隨8-11月疫情趨緩後,每月平均因酒駕致事故件數較去年同期增加9.3件,顯見疫情趨緩後酒駕比率攀升。
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防制酒駕是市府團隊推動的政策方向,為推廣酒後代駕服務,交通局已盤點市境內可提供酒後代駕服務之計程車業者共有4家,總駕駛人數為820人,並且已邀集計程車公會及業者研商訂定收取服務費用參考價格,里程在5公里內收費不超過600元,10公里內收費不超過1000元,10公里以上每增加2公里,加收費用超過100元。

配合中央修法遏止酒駕,桃園市政府加強臨檢並推廣酒後代駕。
為提升民眾運用酒後代駕服務,市府將於各大飲酒場所提供酒後代駕服務資訊,交通局也呼籲飲酒場所業者,如果發現賓客飲酒後仍要駕車,應主動提醒,協助提供代駕資訊或代叫計程車等服務,以杜絕酒駕情形發生,共同為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後續市府團隊也將督導業者媒合飲酒顧客使用代駕服務,一同打造零酒駕的城市文化。
年關將近有許多聚餐活動,交通局提醒民眾除遵守防疫規定外,在飲酒聚餐活動之後,務必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原則,隔日宿醉也不要開車上路,如果有需要可尋求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或代客駕車等服務,不可輕忽酒後駕車對公共安全的威脅,市府也會加強酒駕攔檢,千萬不可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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