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葛婕/南投報導)年終尾牙旺季,民眾多外出飲宴,酒後駕車機率亦隨之提高,南投縣埔里警分局為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強化執行路檢及機巡稽查,連日來取締多件酒駕,顯示仍有不少民眾仍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埔里警方日前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埔里鎮中山路三段、蘭陽街口,發現一名男子騎機車闖紅燈、逆向且未戴安全帽,攔停聞到男子身上有濃濃酒味,酒測值超標,當場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逮捕,處理過程進而發現,該涉案機車並非男子自己所有,白天工作時已飲用含有酒精成份飲料,卻仍然向友人商借機車前往附近店家購買晚餐,也就在短短行駛過程當中,遭到警方盤查,處理員警不禁感嘆,為貪圖一時便利,沒車也要借來酒駕,除了造成自己及他人行車風險之外,也害到熱心出借機車的好朋友!
警方表示,雖然車主如對駕駛人飲酒情形不知情,即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汽機車所有人,明知汽機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三個月」之規定,但如若對方未依規定繳納罰鍰,依同條例第35條、85-2、85-3條規定,即無法將車輛領回,如逾期限仍未繳納,愛車甚至可能遭到拍賣,酒駕不是你,但你也可能連累受罰。
埔里警分局長胡淑淨表示,防制酒駕單靠警方強力執法是不夠的,希望汽機車所有人或同車乘客,以具體行動,勸阻飲酒者駕車,共同維護交通安全,並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後「指定駕駛」或坐計程車回家,別再酒醉上路。(圖:埔里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