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員警於1月6日19時,在三民區九如、重慶街口發現陳姓男外送員(27歲)騎乘機車途經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經攔查後,意外發現竟是通緝犯!
員警於1月6日19時許,於九如、重慶街口執勤時,發現該名外送員交通違規,隨即當場攔查,竟意外發現該男已遭通緝,經詢問是否知道已遭司法機關通緝,陳男第一時間還向警稱,已去報到,經再進一步詢問,該男自知逃不了,終於向警方說出當初未依期日到庭緣由,並再稱:「雖有收到法院通知書,但因白天需上班賺錢,所以只有晚上有空,法院就不能讓當事人自己選擇時間嗎?」該說詞讓員警傻眼並哭笑不得,最後仍宣讀權利並告知相關規定,帶所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若涉司法案件,請於收到通知書後,依照通知文書上所載時間按時出庭或請假,避免遭到通緝或被拘提、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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