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家庭用瓦斯凍漲中油自行吸收,元月份應調降1.5元,補足凍漲差額。
記者張汶寧台北報導
1月份液化石油氣每公斤應調降新臺幣(下同)1.5元,惟自108年10月份至110年12月份為配合政府政策及減輕民眾負擔,台灣中油累計未調足之吸收金額達17.8元/公斤,故111年1月份液化石油氣價格不調整,先回補部分吸收金額。
台灣中油公司宣布自明(2)日凌晨零時起,1月份家庭用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工業用丙烷、丁烷、混合丙丁烷及車用液化石油氣價格皆不調整。
台灣中油表示,液化石油氣類之價格依「台灣中油公司液化石油氣價格每月檢討調整機制」辦理。依液化石油氣計價公式計算結果,111年;另尚未回補之吸收金額16.3元/公斤將於日後國際價格跌價時再行回補。
圖片來源/台灣中油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