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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門所警員陳安裕、吳若望等2員獲報後到場關懷詢問,據了解係謝姓婦人(年約67歲)於日前接獲遠在大陸深圳工作的兒子傳訊息表示,其公司老闆要在香港地區開設一家新公司,因該公司剛成立之際,缺少資金注入,故邀請渠入股公司股份,惟投資金額需要美金18萬元(約新臺幣500萬元),便聯繫母親協助匯款至國外指定帳戶,謝婦不疑有它,便依其指示至銀行匯款,由於所提供之受款人帳號戶名與兒子姓名不同,經行員關懷提問,謝婦亦無法清楚說明匯款帳戶之關係,故銀行經理及行員察覺有異,立即報警處理。現場經警方詳盡解說此情況與假冒親友之詐騙手法相似,遂聯繫家屬極力勸說後,謝婦才打消匯款念頭,成功攔阻美金18萬元。
警方再次呼籲,民眾切勿相信來路不明的投資管道,尤其是海外投資,詐騙集團經常利用海外帳戶難以追查的特性來誆騙投資人,讓投資人血本無歸。詐騙集團伎倆變化多端,凡涉及不知名人士要求金錢往來務必再三確認,亦可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查證,遵循「冷靜」、「查證」、「報警」反詐騙三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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