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車罰單200多筆全不繳 查封5台機車外勞繳清了

台灣好報/沈佑諳/台中
4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 沈佑諳/台中 報導】
臺中張姓男子與配偶,共同在臺中工業區周圍經營摩托車買賣維修店,因附近外籍勞工有往來宿舍與工廠之交通需求,需要購置摩托車,但將車子登記在外籍勞工名下程序繁瑣,因此想到以提供摩托車使用權並同時經營維修店,向外籍勞工收取使用費及維修摩托車的經營模式,藉以獲取利潤,因而登記在張男名下的摩托車數高達77台,但名下摩托車近2年之罰單及使用燃料費,張男全未繳納,臺中分署與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於12月23日聯合派員,共同至東海大學校園後方外籍勞工宿舍周圍追查,現場發現張男名下摩托車5台並依法查扣,終使張男願意出來面對,於12月27日至台中分署將欠繳罰單、燃料費及健保費一次繳納16萬餘元完畢,張男並承諾日後不再拖欠。

臺中分署表示,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對於積欠小額但多筆罰單的義務人,啟動專案執行程序,執行期間發現張男名下登記的摩托車數量高達77台,明顯超乎一般民眾想像,經向附近店家探詢後,發現張男透過外籍勞工來臺居留期短且登記取得摩托車手續繁雜的特性,與其配偶作起老舊摩托車收購後交給外籍勞工使用之生意,並同時經營維修店維修老舊摩托車,一兼二顧,藉以獲利。張男表示,對於交給外籍勞工使用之摩托車,有些因車輛去向不明無法向該外籍勞工要求給付應納罰鍰及費用,部分則因自己管理疏失及疫情期間生意較為清淡,漏未繳納,累積筆數高達212筆,臺中分署配合臺中區監理所將本件列為重點執行案件,並在掌握狀況後,於110年12月23日一早派員進行執行,經一上午訪查,終在外籍勞工住宿較集中之區域,發現5台摩托車,於查扣車輛後,立即再至張男營業處所查訪,經溝通及勸導後,張男願意面對欠繳之罰單,並於12月27日至臺中分署繳納全數罰單及費用。

臺中分署再次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忽視小額罰單,應自動繳納,如因疏忽未繳納,被移送執行時,亦應主動面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新聞圖片 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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