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南區分署羅正宗分署長表示,保險地區內種植香蕉不分品種、間作混作也能加保,只要耕作土地及種植規模符合規定,可依不同區域收入保障額度投保,在保險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若因區域平均收入低於投保之保障額度,其差額可由保險理賠來填補,例如竹田蕉農選擇投保每公頃60萬元額度,保費25669元(其中農委會補助1/2,屏東縣政府25%,農民只需自繳6417元),依109年竹田地區區域收入為50萬1102元(產地價17.46元/公頃乘以區域產量28700公斤/公頃),不足60萬元的差額,農民即可申請理賠,獲賠每公頃9萬8898元(60萬元-50萬1102元=9萬8898元)。
羅正宗指出,政府為鼓勵農友投保並減輕農民負擔,保費由農委會補助一半,上限金額為每公頃3萬元;另縣市政府也有加碼補助保費,屏東縣政府補助25%,每公頃上限1.5萬元,另前一年度已投保未獲理賠或理賠金額低於自繳保險費者,本次續保可獲得30%之保險費折抵。
試辦地區內種植香蕉之農民,投保香蕉田間植株存活率達九成;種植田區用地符合土地管制規定,投保面積在0.1公頃以上,得於公告受理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土地登記謄本、土地合法使用文件、存摺影本等向香蕉田區所在地之農會投保,即可獲得保障。呼籲種植香蕉農民把握時間向當地農會投保。
圖說:香蕉收入保險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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