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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涉賄案再開庭 李恆隆:被政府官員迫害的時代大悲劇

匯流新聞網/謝 東明 2021.12.22 18:0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11月10日針對SOGO涉賄案,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出庭喊冤,除了感謝檢察官繼續審理去年1 1月1 1日、1 1月2 5日、1 1月2 7日等庭的未完成部分,也處理起訴書所寫犯罪事實不正確之處,保障刑法第71 9 條、第5 9條、第1 5 4 條法律上的權利。李恆隆說,期待將來判決書上能正確清楚的還原整個所謂「SOGO行賄案」的真實背景及來龍去脈,而且能真正的知曉這是場被政府官員迫害的時代大悲劇。

李恆隆在庭上表示,「SOGO行賄案」真實的狀況,是我被國家的政府官員利用職務權力,偷取了近千億元的財產,強搶給了與我素昧平生,卻不費分文的犯罪財團。他說,「2 0年前因罹患先天嚴重腎臟疾病,從東南亞及大陸回到家鄉,事業夥伴們為了讓我養病及安度餘生,籌集了數百億元的資金,動用了銀行私人信用,在SOGO的數十家債權銀行及財政部的指名支持下,救起當時債臺高築,被所有債權銀行拒絕債務展延,而且面臨倒閉的SOGO。

李恆隆說,SOGO是我們這一代台北人共同的記憶,也是當時台北市民的生活、商業地標,政府想盡辦法挽救,而找上與SOGO淵源頗深的我。不料事後竟恩將仇報,見SOGO財務重整完竣,生意鼎盛,當時的總統及夫人指派了黃芳彥、陳哲男及林華德前來強力介入,引進了徐旭東及遠東集團,讓我從此陷入了有如地獄般的深淵。

李恆隆表示,這2 0年之間過著抱病來回奔波於各類型法院多次更審之間,打了一場又一場的民、刑、行政官司,開了數不盡的學術研討會,儘管最後均得到了法院的勝訴及還原真實的認定,得到了無數法律學者、專家們的認同及支持,有百餘名產官學參與的「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及政府當局為此,在國際監督下因SOGO案修正了「公司法第9條第4項」,該條款也被稱為「SOGO條款」。

李恆隆也在庭上指控,修法後,這些有權力的官員們,為了掩飾在三更半夜到辦公室進行的舞弊,說盡了謊話,欺上瞞下,無所不用其極的散佈不實的假訊息,將我一生人格及信譽臧否至一文不值,這些假訊息更被廣為流傳於社會每個角落,讓我無法做人,反觀與我同時從商的事業夥伴們,個個成為兩岸最重要的財團負責人。

他也強調,更沒料到本案的起訴書,還在抄寫這些陳舊已被法院判決推翻的謊言當作犯罪事實,有如再印證一次部分惡意媒體過去錯誤的報導為真,將最大受害者的我,易位成只投資600萬元,花錢長期豢養了兩、三立法委員,向可憐的經濟部公僕施壓,就異想天開不顧台灣國際聲望上的艱苦,串謀外國,謀取得價值千億元合法的「遠東SOGO」,真實的故事是這樣子嗎?

李恆隆以質疑的口氣說,若我們的官員意圖以行賄案,掩蓋另一個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官商勾結,讓犯罪者徐旭東及遠東集團,藉此將政府偷來給他們的巨大財產矇混而合法化,檢察機關的起訴書,竟然不看法院判決及併購資金流,遠東集團到底有沒有付過一分錢,就予以附和,這是所謂的民主法治嗎?免費就可在政府的舞弊下,用假文件來登記,近千億元的財產可不是個小數目。

李恆隆說,還真的要感謝檢察官們把我抓去關,否則將永遠不知道我的太流公司及SOGO是如何被政府官員做掉?數百億元的財產,如何被政府官員盜取給徐旭東及遠東集團?又如何變成「遠東SOGO」?刑法的意義「讓國家權力處罰犯罪行為人,並嚇阻其他潛在犯罪人繼續犯法」之核心目的及價值,在此案真是諷刺且令人怵目驚心。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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