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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全面禁燃燒雜草 消防局:依法開罰切勿心存僥倖

大成報/于郁金 2021.12.10 11:59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在乾燥季節期間常有民眾焚燒雜草,引發嚴重的空氣污染,違法田野引火燃燒行為產生大量濃煙,空氣中皆可聞到燃燒煙臭味,且緊鄰民宅引發民怨,為確保公共安全與守護市民健康,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已於110年12月1日公告廢止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並禁止田野引火燃燒,統計截至110年12月6日,已開立相關舉發單共計69件。

田野引火燃燒攸關公共安全,並涉及農業及空氣汙染防制等相關法規,有關田野引火燃燒相關管理現況,大部分鄰近直轄市、縣市為確保公共安全與守護市民健康已廢止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並公告禁止田野引火燃燒;為因應時代與民意潮流,杜絕因空氣汙染惡化對於市民健康之不利影響,故廢止本市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並公告禁止田野引火燃燒,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裁處,並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廣勿露天燃燒稻草方案」及農委會「推廣禁止露天燃燒農業剩餘資材方案」。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為改善本市空氣品質全面禁止非法田野引火燃燒,為預防非法露天燃燒,環保局會執行稽巡查作業,倘發現有露天燃燒稻草、雜草、廢木材(板)、枯枝、廢紙等物之空氣污染情事,除當場查獲污染行為人,可依其行為具體違規事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等相關法令裁處,另塑膠類農業廢棄物可收集送往焚化爐燃燒或聯絡廠商回收再利用。相關雜草、垃圾清理資訊亦能參考環保署農業廢棄物宣導網站。

消防局表示,露天燃燒稻草及農業剩餘資材,除會產生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釋放,焚燒產生的粒狀汙染物有影響空氣品質、導致視線不良、危害行車安全等公共安全問題,容易造成呼吸系統疾病並導致民怨。

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違法田野引火燃燒行為可依消防法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並會同環保單位逕行舉發,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照片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新聞圖片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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