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暴力說“不”! 縣府維護兒少權益 主動向地檢署 提獨立告訴 警方追查虐童男 拘提到案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1206 09:21:21)有關彰化縣「6歲童遭繼父虐打」一案,兒少明顯遭繼父施以不當對待,因案母對繼父虐打兒少提出吿訴已過6個月的告訴期,為維護兒少權益,縣府社會處4日晚間依相關證據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以主管機關的名義,,向地檢署提起獨立告訴,對於繼父不當對待兒少致有嚴重傷害進行提告,以保障兒少的司法權益,表達對暴力行為的嚴重譴責。
後續縣府會持續幫助受暴母親和兒少,能擁有安全的家並重建新生活。也提醒民眾遭遇到危險暴力的情行,應該主動尋求協助,挺身而出,勇敢向暴力說“不”!
另外,鹿港警追查虐童男,積極拘提到案,鹿港警方於本月3日夜間接獲男童母親再次報案後,連夜取卷積極偵辦,並報請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及聲請拘票。本案於4日19時許在台中市拘提該施暴粘姓男子到案,展現警方偵辦之決心,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等罪移請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或有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情形,可撥打113、110專線,如在照顧兒童及少年之過程中遇有任何困難或疑問可播打馬上關懷專線1957及社會處單一窗口專線7202056諮詢,透過專業社工人員或警方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受暴人或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