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水源路二段一百二十五巷前河川上,從去年8月遭到業者違法搭設一座便橋,但民眾即向新北市府檢舉,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則以該橋違反《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對業者開罰六萬元,並限期三十天改正,而該月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則109年8月14日發布新聞表示,新北市政府接獲檢舉指稱汐止區水源路二段旁,業者未經核准擅自設置管線橋,經查證屬實已涉及違反區域計畫法及侵占國有地,除地政局已依法重罰6萬元之外,工務局也限期要求業者拆除,在市府強力阻止違法行為之下,建商已於今(14)日下午開始自行拆除,並下令業者必須在18日前改善完成,否則將加重嚴懲。
當地居民原以為該橋拆除後,應可還給一個完整的河川環境,熟料,業者卻又於110年5月份時無預警的在原違規地點重新搭設便橋,此舉,讓附近民眾十分的憤怒,紛紛表示業者無視新北市政府的公權力,違法在河川上搭設之違橋,不但未經合法申請,事後遭新北市府開罰限期勒令拆除,拆除後,竟可以在同一地點恢復違橋,業者不是公然挑戰公權力,什麼才是?
而日前台北市陽明山貴子坑鄉村俱樂部大興違建,台北市政府建管處違建查報隊時任小隊長的林韋鳴獲報勘查,卻僅拆除無關緊要的建物,主要違建物續留,被譏「違建越拆越大」。最高法院認定他故意不拆,圖利業者464萬元,觸犯圖利罪,維持二審判刑6年見解,全案確定,林須入監。
而新北市府也於11月初派員至現場察看,也認定重新搭設之橋梁仍屬不法,應限期改善及拆除,但當地民眾也希望該違橋比照林口違法資收場一樣辦理,侯友宜市長硬起來,把汐止違橋業者也列為「刁蠻業者」依法辦理。而近期新北市也發生三鶯線公安之事故,民眾也認為對於違法施工、違建等,會影響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等問題,新北市政府更要拿出辦法,落實執行,才能避免部分僥倖業者鑽法律漏洞,造成公共安全事件的違規及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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