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桃園市110年度國際兒童人權日活動,桃市府以「用愛守護.兒少安權」為主題,舉辦闖關園遊會,增加民眾對於「兒童權利」與「兒少安全」的瞭解,同時也邀請桃園市第4屆兒少代表分享擔任兒少代表參與公共事務的經驗。市長鄭文燦指出,聯合國大會在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RC)後,即將11月20日訂為國際兒童人權日,並確立兒童人權的重要概念,包含兒童健康權、教育權、發展權、文化權利、公共參與權、表意權等,而台灣也於103年11月20日正式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響應國際兒童人權日及推廣兒童權利。
台灣正式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後,對於兒童的各種權利發展、兒童安全、預防歧視、虐待等事件,即成為相當重要的課題。為維護兒少安全,就兒少人身、居家、交通、校園、遊戲、水域、就業及網路等面向,市府整合各單位資源共同推動《兒童安全實施方案》,建構兒少安全健康環境,喚起社會大眾對兒少安全議題的重視。此外,市府也持續強化社會安全網2.0,加強局處間的橫向聯繫及資料整合,讓個案追蹤及處理更有效率。
社會局長鄭貴華表示,沒有一個孩子應該被放棄,也沒有任何一個孩子要躲在陰暗的角落哭泣,給孩子健康、正面的環境,一直是市府努力的方向,兒少議題將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期盼社會的陽光能夠照拂到每一個角落,讓兒少能夠在好的環境中成長,期盼在市府的努力之下,讓桃園成為兒少安全宜居城市。
市府於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設置以青少年族群為主的「桃漾館」,及以兒童培力為主的「桃寶館」,未來也期盼在各個不同社福場館中,完善兒少培力及兒少安全工作,給予青少年及兒童更好的成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