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道路順暢 確保行的安全
台灣好報/尤華恩/台南
3 年前

第二分局表示,民眾若於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等造成道路障礙之情事,除立即責令行為人排除障礙外,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違規情事。
第二分局籲請民眾依規定停放車輛,並持續加強各類交通違規執法取締,同時亦對轄區易肇事及壅塞路段加強巡邏暨交通疏導整理工作,請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大眾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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