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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現代228」沉默稅殺社會菁英

匯流新聞網/匯流筆陣 2021.11.15 10:17

簡甄珍/退休人員

二二八事件後的清鄉,造成台灣大量社會菁英被屠殺、無數家庭破碎,遺族中有抱憾離世,更有傷痛至今,但多數人並不清楚,其實台灣屠殺菁英的悲劇一直以稅的方式持續進行,而且稅刀一出就無法停止,形成一種沉默的國家集體暴力與犯罪。

人稱台灣愛迪生的駱俊光博士帶著一千多項專利回台,希望為台灣出一份心力的台灣愛迪生,卻被國稅局逼到一無所有。駱俊光表示,當時從國稅局、經濟部、工業局到台中市政府全都核准通過以後,他就申請作價,把這張價值3億的專利充作公司資本額,沒想到年底卻收到一張高達上億的稅單!因為繳不出稅,名下所有財產、銀行帳戶、房子,全部被查封、拍賣,連上千張專利也遭查封,專利一夕之間變成0,公司倒閉,造成損失上千億,致使他無家可歸。

葉揚春台灣大學畢業,是位優秀的高端科技人才,擁有DNA晶片技術,在美國也有令人稱羨的好工作,民國89年在經濟部號召下回國服務,他以「技術入股」方式加入一家公司,且依法經過董事會決議、請著名會計師簽證,及報請經濟部核准等程序。三年後葉揚春為轉讓部分股票,曾主動函詢國稅局有關報稅問題,當時未獲得任何回覆。

沒想到一年半後竟然收到天價稅單。原來國稅局將他當時面額一千多萬股票,認定不是技術入股而是「薪資所得」,並以40%稅率課稅,要求他繳納四百多萬的稅金,並遭限制出境,無法回美國。國稅局不理經濟部的認定,合法的程序卻生出一張不合理的稅單,讓葉揚春個人理想抱負及家庭幸福,全毀於一旦。

簡永松原本有一家公司,從民國89年起就完全沒有營業,會計師已經簽帳證明無經營價值,他將舊公司以代理的經營權作價入股另一新公司。雖然政府規定有優惠條款,以無形資產如技術或專利權作價時股票可以先不課扣稅,應等股票賣了認列收益之後方可課徵所得稅。

沒想到即使早已過了稅捐稽徵法第21條五年和七年的核課期間,稅務機關竟然用93年已經廢除的「無形資產作價條例」的解釋函令,對已經解散清算的舊公司開單追稅7千多萬!簡永松向監察院申訴,監察院也跟財政部說這樣違法,但是稅捐機關、財政部完全不予理會。簡永松曾任行政院科技顧問,所開發的金融科技專利,善用網路時代創新,幫助中下階普羅大眾脫貧,對台灣金融界創新貢獻良多。但稅捐機關追稅不用依據事實,縱使逾越了五年核課期間,一只已廢除的解釋函令,竟然仍能不斷地追稅,讓他耗費多年心力打稅務訴訟,精神和財力全都耗損在違法稅單上。

黃文皇是第一批受法院委擔任遺產管理人的公益律師,在民國97年受委處理第一樁拋棄遺產繼承。由於當事人太太早已離開台灣,所有繼承人通通拋棄繼承,黃文皇查了當事人遺產僅八百多元。一年多後國稅局突然說查到當事人生前匯出鉅款到國外,因為黃文皇沒有申報,所以開給黃文皇稅及款一億一千多萬元。

發明家、科技菁英、傑出企業家與律師都是社會菁英,試問他們做錯了甚麼?國稅局憑甚麼對他們開出天價稅單,讓他們的人生從此墮入地獄。不分藍綠的執政黨坐視不理,放任一把又一把無法又無情的稅刀,殘忍的屠殺台灣珍貴的人才。歷史228事件幾乎造成菁英斷層,令人心痛,如今看到國稅局恣意解釋法律,以違法稅單追殺優秀人才,我們豈能再漠視,民眾不僅要求賦稅改革,但凡袒護酷吏,掩護惡法者,更要勇敢聲討不肖民意代表,以保障每一個台灣人的生命權,財產權與國家優秀的人才。

照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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