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台辦給蘇、游、吳貼「政治標簽」?/楊建成
台灣好報/
4 年前
楊建成(前中央研究院研究員)清朝在處理台灣問題時,到案情結束時將首要份子,押解北京審問;如明鄭家族、朱一貴、林爽文事件領頭人家族,都採取這種辦法。
日本人統治台灣時及成立滿洲國到侵華階段,都不停止出版「台灣士紳錄」(日治台灣最少十五本)及「中國官紳名鑑」(日治時期中國名人錄最少十本)之類人物誌專集。主要是了解到中國社會是以家族為主軸的「關係社會」,祇要將某重要人物家系擺到「台面」上,這家族人士就貼上政治色彩的標簽。永難改變。
十一月五日大陸國台辧表示,對「台獨」頑固份子:行政院長蘇,立法院長游,外交部長吳,三人,進行刑追責。這是向政治人物「貼標簽」做法,是清朝及日本人統治台灣及中國地區的做法,其政治和社會意義非常類似。
第一、2005年3月14日人大會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建樹實施案例。
第二、海峽兩岸有剪不斷理還亂的血緣和經貿關係。用貼政治標簽手段,可以阻嚇一些政治活動人士,公開聲張「台獨」。
第三、中國社會講究沾親帶故人際網絡關係,統治者可以「抓藤摸瓜」抖出一大片正反勢力基層結構。
第四、從1956年代廖文毅在東京組成「台灣臨時共和國政府」開始,廖以「台灣人開講」小冊子,向國際宣傳,說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是「新興民族」可依照聯合國民族自決原則,獨立建國。但台灣必竟是中國人社會,非新興民族,中國社會關係網絡,在台灣仍然是「根深柢固」,成為外來政治勢力,「統戰」利器。(圖片翻攝網路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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