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51歲婦人,去年涉嫌以「下肢無法正常活動、抬舉、行走及站立、肢體功能喪失」等理由,向兩家人壽保險公司,申請殘廢醫療理賠金共約500餘萬元,而且成功由1家保險公司領取了60萬元。但有保險公司訪視員發現,婦 人下半身沒有萎縮情形,於是通報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向警方報案處理。刑事局員警蒐證齊全後,循線將婦人移送檢方偵辦,今(9)天婦人被以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刑事局表示,廖姓婦人於去年9月11日,以「下肢無法正常活動、抬舉、行走及站立、肢體功能喪失」等理由,向國內兩家人壽保險公司,申請殘廢醫療理賠金。去年10月8日,成功自其中1家公司申請給付了60萬164元。但另1家人 壽公司,去年9月22日派員訪視婦人時發覺有異,婦人並無下半身萎縮的情形,於是通報保險犯罪防制中心,由兩家保險公司告訴代理人檢具相關事證,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等,循線在新北市查獲廖姓婦人與73歲郭姓男子兩人,查扣現金新台幣60萬4964元、金融卡7張、存簿2本、手機4支、公文資料、保險文件、陳情文件及病歷資料一批等。同時針對 廖姓婦人自人壽保險公司詐領到的60萬164元失能險款項,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獲准。
警方調查,偵辦過程,曾通知廖姓婦人到案說明,但婦人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到案。才清查發現,廖姓婦人自2016年起,就以身體不適為由入住健保病房,並在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等各大醫療院所,巡迴住院。經統計,自2016年起迄今年1月止,已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實支實付理賠,金額共2500萬餘元。
刑事局呼籲,民眾應善用社會保險機制,勿因一時貪念,詐取保險金,犯行經確定後,除須繳回詐領金額外,更將面對牢獄之災,得不償失。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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