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與臺南市政府合辦「老建築政策影響力論壇」 集思老建築保存再生的下一哩路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1106 09:59:01)文化部與臺南市政府11/5在臺南市吳園藝文中心(原臺南公會堂),共同辦理「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政策影響力論壇」,邀請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高雄大學副校長陳啟仁,一起討論全國老建築保存再生的形成與願景;建築師詹益忠、古都基金會執行長顏世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等探討私有老建築保存利用法令,集思廣益老屋保存活化新方法,尋求老屋保存再生的下一哩路。
文化部次長李連權表示,「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主要是希望鼓勵公民自動自發,保存地方生活紋理,文化部在第一階段已成功引動超過200案的民間參與。期許透過私有老建築計畫,開啟在地文化治理,促進公民的文化自覺,進而從中培育民眾的生活美感,再藉由好的美感經驗,構築整體的美好生活及消費購物體驗環境,形塑街區成為地方產業的重心。
李連權次長指出,本次論壇主要討論私有老建築保護及再利用議題,即使眾多現行法令仍待突破,但唯有突破才能創新,才能將記憶留給後代子孫,「有記憶才有歷史,有歷史才有文化」,特別是人口老化及少子化使得臺灣部分鄉村長期處於邊緣化,若能透過私有老建築加以活化,將是後續地方創生很重要的一環,藉由凝聚老屋活化的公民共識,地方才有生生不息的力量。
文化部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訂定迄今近40年,國人對文資保存的價值已存有普遍性認知,但對具文資潛力之私有權人而言,仍存有開發利益及文資保存間的價值衝突,為鼓勵民間自發性的保存潛在文資建物,文化部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自107年與縣市合作推動「私有老建築(未具文化資產身分)保存再生計畫」,以時間換取新思維,保留未來文化資產機會,也保存城鄉特色發展紋理,增添地方創生新動能。
文化部推動「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3年多來,持續協助各縣市推動老建築整修及文化經營等,吸引了許多民間單位投入,至今已有許多成功案例,包含論壇邀請經驗分享的民間經營者社會企業山海屯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許明揚,從地方創生角度思考新化老街活化,以老建築計畫前後修繕長泰西藥房與承租147年歷史的晉發米店,透過保留內部空間物件的再利用與微改造,傳承百年販米行業。清木屋咖啡館黃崇哲先生,則保留祖父的外科診所改造為咖啡館,用日式木造黑瓦及西洋式磁磚的老診所訴說著朴子的醫療史;女人香臭豆腐店在日治時期是一間賣和服布料的商店,店主黃小莉走古早味藝文風,打造出自己的風格與市場;建築師賴人碩的「繼光工務所」,用鐵花窗櫺延續了老建築的精神與美感,1樓作為人文講堂,2樓則成為辦公空間。
文化部指出,私有老建築計畫執行的過程中,常面臨產權複雜、空間不敷需求或物理環境不合時宜、建管法令規範、都市計畫等相關問題,期盼藉由本次論壇,找出認同地方文化、工藝等脈絡,與老建築空間共生共榮的經營之道,持續優化老建築保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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