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表示,面對不幸事件痛定思痛,不僅反省檢討,也以最謙卑、自責和負責的態度面對救災的善後處理。同時他提出制度上的改革,制定「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輔導強制成立管理組織,透過強制性的規定讓管理更加明確,加速公安、消防工作的落實。
陳其邁也提及保障城中城受災民眾居住權的規劃,並說今日已請搬家公司、社工人員協助第一批次10位受災戶搬家,另租屋依親補助與安家計畫,市府提供的陪伴與照顧不會停止,允諾市府團隊全力協助安頓家戶,幫助恢復穩定正常生活。
工務局就執行面、制度面提出精進作為,預計111年1月28日完成822棟20年以上具公安、消防、治安疑慮,8樓以上集合住宅的逃生避難設施阻礙清查及排除;針對未成立管理組織的公寓大廈,制定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強制成立管理組織;編列預算訂定計畫專案補助弱勢大樓住戶之公共空間修繕、避難逃生標示(如防火門)、滅火器具「3燈2器」(緊急照明燈、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牌、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滅火器);針對住宅加嚴管制,原16層以上建築物,下修至8層以上進行公安申報。
消防局於報告中說明災後策進作為,分別為辦理危老大樓聯合稽查、訂定消防安全檢查專案計畫、結合區里提升市民防火意識、加強危老建築災害搶救演練、建議中央修正法令等,從法治、宣導、搶救演練及消防檢查著手,以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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