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市區鐵路立體化案 交通部打回票

台灣好報/廖承恩/雲林
4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 廖承恩/雲林 報導】
雲林縣政府106年啟動「斗六市區鐵路立體化計畫可行性研究」案,於109年3月31日函報交通部審查,因項目並不齊全,未能獲交通部通過。

後該府於110年5月24日、7月16日及9月1日檢送修正報告書予臺鐵局,經檢視均未能確實依據「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及之前審查意見完成修正納入,包括都市計畫變更回饋比例原則、臺鐵局營運虧損具體補償或優惠措施等。推動過程中,臺鐵局積極配合雲林縣政府,歷次現勘及相關會議皆指派副局長、處長以上層級主管參與。

報載雲林縣政府表達臺鐵局審查意見多達60餘項,係因該府未修正報告書致臺鐵局審查時重複提出相同意見,臺鐵局予以澄清。

雲林縣政府110年9月28日再次提送修正後之報告書,臺鐵局已於10月21日回復審查意見,基於協助角度、重申及提醒該政府依據審查作業要點應補充之資料等,以利後續案件之推動:
(一)本案如造成鐵路營運機構營運虧損,應有具體之補償或優惠措施;惟報告書所提出之優惠措施,為「消弭7處平交道」,非屬虧損補償措施。且縣府110年9月1日即函復本局承諾會修正本項目,卻仍未納入報告書修正,爰本局重申上開意見,請縣府提出具體措施。

(二)有關鐵路用地及道路用地變更為車站專用區回饋比例及回饋公共設施部分,建議該府可參考其他鐵路立體化案件,研擬具體之補償或優惠措施,如都市計畫變更回饋減輕及提高使用強度、站區周邊地價稅及房屋稅由縣府專案研擬自治條例予以減免等意見,俾利計畫可獲得中央支持。

(三)本案擬新增雲林縣政府站一站,查雲林縣政府提供之報告書未盡詳細,未符合審查要點所規定。爰再次提醒該府依作業要點規定補充評估分析資料,俾利後續審議可以獲得支持。

本案交通部業已指示臺鐵局主動協助雲林縣政府,俾利該府能提出完備之可行性報告書,以完成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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