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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喊漲250萬還要求「延後交屋8個月」 內行人分析房貸2走向:別拿石頭砸自己腳

好房News/ 2021.10.25 17:17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想買房的民眾對於近期房市由賣方主導的情況大多相當有感,不僅房價翻漲,加上央行祭出第二戶房屋貸款無寬限期且利率1.6%,使得許多換屋族賣方被迫得先賣後買,「延後交屋」的情況也增加,最近就有一名網友在PTT上抱怨,買房時不僅遇到賣方瘋狂漲價,甚至還要求延後交屋長達8個月,讓他直呼太扯了。
 
這名網友表示,最近與太太打算買房,兩人預算約在1000萬上下,看到一間中古屋,原本同一社區成交價是950萬元,但賣方近期開價卻從990萬、1080萬、1150萬三級跳,連他出價1200萬,賣方還不滿意,認為可以賣更多,甚至提出要求要延後交屋8個月,讓他覺得很不合理。
 

 

網友看房遇上賣方要求延後交屋8個月,認為太誇張。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攝
全球八大房市疫情後房價大漲見頂,但專家仍認為房價負擔能力不減反增。圖/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攝

 

 
網友們對此意見兩極,有網友表示「他想先賣掉,但這段時間他沒房住又不想付租金的概念」、「這種條件會買的也是盤」、「不要買,這種賣方到最後容易出爾反爾,你會心累」。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見怪不怪,「有房的是他不是你,所以拿翹,非常正常,雖然很幹」、「賣方市場不意外,這個社區只有一、兩件丟出來就開始拿翹了,反正只有我這間你愛買不買」。
 
從事銀行房貸核貸的網友則提醒,這類交易對於房貸往往會造成兩種影響,首先,因為成交價與實價登錄落差過大,以原PO看到的物件,銀行估價大約會保守以1050萬為上限,使得鑑價與成交價形成巨大落差。
 
而在核貸成數的部分,內行人也指出兩種走向,由於買賣合約書上一定會註明「無償提供給賣方住8個月」條款,銀行看到這種合約,就會認定是「投資」、「有問題」、「無償供第三人居住」。若被判斷為投資客,核貸成數僅剩下5成,利率也會從1.72%起跳,更慘的是被認定為無償供第三人居住,最糟情況可能被銀行拒絕核貸,買方得全額現金買房,力勸原PO:「沒事別拿石頭砸自己腳」。
 
一般來說,中古屋交易簽約後大約還需要30~45天才能完成過戶、交屋,而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大多會採用「履約保證」方式,但當賣方提出延後交屋時,買方自備款卡在屢保專戶中無法動用,也不能提前裝修,最好能在合約中與賣方協調分次付款,保留資金運用彈性。
 
部分買方會改選擇「售後回租」的方式,交屋後賣方向買方租回原屋,等租約到期後再搬家,不過有內行網友點出,售後回租的風險並不亞於延後交屋,由於交屋時屋主仍居住在裡面,買方無法好好驗屋,最怕拿到房子時才發現有瑕疵,難以證明瑕疵是在交易前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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