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員警於昨(22)日上午11時許,巡經建國一路某客運站時,發現有一部機車後座女乘客未戴安全帽,員警遂立即上前盤查。在警方告知女乘客未戴安全帽已違反交通法規後,隨即查詢兩人身份欲掣單告發。復經員警以警用小電腦查詢該名董姓騎士(男、年約22歲)之身份後,竟為高雄地檢署110年所發佈之傷害、毒品通緝。
在警方告知董男通緝身份後,董男先是愣了一下,隨後便向警方表示,自己皆有出庭也有收到通知,完全不清楚自己已經被發佈通緝。警方再次確認後,向董男表示其確實已被發布通緝,董男無奈地表示:「怎麼會這樣、我真的不清楚」,但願意配合警方,同時渠妻子以手機利用警政app查詢確認後,也默默將手機拿到董男前方,董男看到妻子所查的訊息、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驚呼「真的欸!我竟然有被通緝!」,在場的員警見狀真是又好氣又好笑!
嗣後員警也向董男詢問為何大老遠來此地的原因,董男起初還不願意坦承,後來才不終於拿出一個牛皮信封袋,辯稱紙袋裡面是裝證件而已。在經過警方再三追問後,董男才向警方坦承,紙袋內裝的是三張信用卡,並表示近期自己在臉書上看到一個不錯的打工機會,對方稱只要到該地幫忙領貨就可以拿到新台幣2000元,個人也覺得這個打工機會很不錯,才會答應對方為他取貨,殊不知這個行為極有可能讓自己成為詐欺取卡車手。警方全案詢後除將董男依傷害、毒品通緝案移送高雄地檢署,也對於董男作為取卡車手部分移請偵辦!
苓雅分局分局長梁東山表示,詐欺集團需依靠「車手」取卡或提領贓款才能獲取利益,因此時常在社群網路中發佈各種打工或是輕鬆獲利之訊息以吸引年輕人。一旦成為詐騙集團之提領車手後,不僅只能獲得微薄利潤,遭檢警查獲後,還須面對眾多被害人求償,實在是得不償失,呼籲民眾切勿輕信詐騙集團話術,而讓自己成為詐欺車手。(圖文/ 苓雅分局分局長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