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仍在疫情緊張時期,社團法人台灣本土文化推廣發展協會的會務推展營運計畫也因經濟環境困難受到了影響,需要更多朋友持續的支持。
我們誠摯邀請熱衷支持本土文化的朋友們,共同攜手捐出您暫時不會用到的五倍券,捐給 社團法人台灣本土文化推廣發展協會,一起為落實文化平權努力, 協助本土文化的推展運作,發揚台灣本土文化。
【紙本券 捐贈方式】
請將您手中的實體紙本券郵寄或親送,並書寫相關資料:捐款金額、收據姓名、連絡電話、聯絡地址,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會。
郵寄地址:112049台北市北投區致遠一路二段111巷6號4樓(社團法人台灣本土文化推廣發展協會收)
★注意事項:
1.郵寄:以掛號形式妥善包裝,避免使用透光信封,將於收到五倍券後二週內開立收據 。
2.依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振興券屬政府贈與所得,免納所得稅。
3.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個人年度捐贈總金額不超過綜合所得的20%,可以納入列舉扣除額。
4.依財政部說明,振興券領取單位為個人,收據開立以捐贈的個人為限。
5.振興五倍券使用期限到中華民國111年4月30日。
洽詢電話:02-28212950
(週一至五 上午9:00~18:00)
更多相關資訊,請上行政院振興五倍券官網查詢 https://hpm.5000.gov.tw/Default.aspx
收據開立相關事項歡迎回傳捐款資料至tncpda2020@gmail.com ,來電02-28212950由專人為您服務。
依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列舉扣除額中有關捐贈之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也就是說,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總所得中的20%是可以透過捐款完全抵扣,合法節稅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