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拖吊分隊員警駕車違規

爽爆新聞網/
4 年前

110年9月22日18時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橋頭分隊林姓分隊長,於大隊清點槍枝與子彈後,駕車返回分隊駐地,途中行經楠梓區翠屏路右轉加仁路,因為加仁路路幅較小,林姓分隊長不慎跨越雙黃線超車。

民眾質疑員警駕駛警備車有違規超車後踩踏煞車疑有急煞逼車情形,員警表示因超車後,機車駕駛有長按喇叭情形,想說對方是否在請求協助,或有事要反映,才輕踩煞車減速,維持一定速度慢慢往前行駛,觀察機車駕駛無近一步表示後即駛離返隊,並無逼車之意思,惟因違規超車在先造成民眾觀感不佳,員警資感悔悟。本大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製單舉發開罰1200元至2400元,另予以行政懲處申誡處分並加強員警教育訓練。【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