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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稱「我有肝病啦!」呼氣酒測值達0.21mg/l!

News586/News586 2021.10.04 08:51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於昨(3)日上午11時許巡經轄五福、凱旋路口,見前方一位機車騎士頸部潮紅、並不時飄來陣陣酒味,巡邏警組遂上前攔查。員警攔查謝姓騎士(男、約50幾歲)後,發現該謝姓男子滿臉通紅且身上散發濃厚酒味。在警方詢問謝姓騎士為何臉部及頸部如此紅時,男子回答:「啊,那是因為我有肝病啦!」由於員警已聞到謝姓騎士身上的酒味,遂請謝姓男子配合實施呼氣酒測。

復經警方欲對謝姓男子施以酒測時,謝男才終於向警方坦承(2)日22時許就開始喝啤酒,一直喝到自己睡著,早上起床後,以為自己身上的酒精已退去,於是就騎車外出,萬萬沒有想到會被警方攔查。警方對謝姓駕駛實施呼氣酒精測試時,該名駕駛還一直不肯好好配合,在警方耐心勸導下,謝姓騎士終於配合酒測,經呼氣酒測後,酒測值達0.21mg/l,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謝男看到自己酒測值超標時,頻頻向警方求情,表示自己沒錢、且等等還要去載兒子等語,員警則是告知該名駕駛「喝酒後就是不能碰車!」,並於當場告知謝男相關權利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掣單告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機車。

苓雅分局分局長梁東山表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呼籲駕駛人應遵守「酒後不開(騎)車」規定,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確保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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