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分析,闖紅燈的事故通常發生在上班時間(7-9時)及夜間(20-24時),用路人可能是因為僥倖以為可以通過,其實不然!許多闖紅燈發生事故的人在出事的前一刻,也有同樣的想法,但因為一時僥倖卻發生永遠回不了家的憾事。
交通局長張淑娟提醒,沒有人想要發生意外,出自「意料之外」的這些憾事,其實都可以避免!只要市民遵守交通規則,依照交通號誌、標誌、標線的規則行車,不但能使交通更順暢,也是我們每次順利外出、安全到家,看似平凡卻又關鍵的不二心法。
紅燈不是參考用,闖紅燈爭取到的不過就是短短幾秒鐘,不值得以生命去冒險,遵守號誌是用路人的基本功,交通局籲請市民無論是上班或夜深人靜時,都應按部就班,慢慢來,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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