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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煥智維新觀點》六都升格以來,人事費爆增730億元!

優傳媒/ 2021.09.15 23:58

六都升格後,因為採取形式主義,比照富裕的台北直轄市的官階職等及編制,導致普遍升官,編制膨脹人員大增的現象。蘇煥智前縣長幫你好好算算這筆帳。(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新竹升格第七都的議題繼續延燒,根據綠黨針對新竹縣市居民所作的民調,支持合併升格的有56.5%,僅24.8%反對。而對於竹竹苗合併不同意者,則高達71.6%。綠黨的民調看來是支持林智堅的立場。不過主張竹竹苗合併升格的,有新竹縣長、苗栗縣長,及包括新竹縣、苗栗縣的立委,國民黨、時力及民眾黨。

 

林智堅及民進黨傾向不將苗栗縣納入,主要是現實的選舉考量。因為竹竹苗合併升格,藍大於綠,民進黨應該選不上,民進黨當然不感興趣。

        

升格直轄市期待爭取更多的經費分配,但可能第一個要面對的是人員及人事費用的爆增!

 

一、六都造成人員及費用爆增:

 

六都升格不但大幅增加公務人員,連公務員員人事費用也爆增。

新北市(2010-2020)增加3965人(但從1997年準直轄市到2010年,就已增加了2503人,合計增加6468人)。(2010-2019)增加的人事費用215億3995萬元。

桃園市(2015-2020)增加3687人;(2014-2019)增加的人事費用116億3173萬元

台中市(2010-2020)增加4165人;(2010-2019)增加的人事費用174億6071萬元。

台南市(2010-2020年)增加1391人,(2010-2019)增加的人事費用85億2644萬元。

高雄市(2010-2020)增加1072人,(2010-2019)增加的人事費用88億8185萬元。

台北市(2010-2020)減少1143人,但(2010-2019)的人事費用卻反增51億2642萬元。合計增加人力13137人,人事費用一年增加高達731億8334萬元。

 

六都增加人員表格

 

六都人事預算增加表格

 

二、六都爆增人力及編制的理由:

 

1、比照台北都的形式主義:

六都升格後,因為採取形式主義,比照富裕的台北直轄市的官階職等及編制,導致普遍升官,編制膨脹人員大增的現象。根據地方自治法第55條規定,原本的副縣長2人,從簡任13職等,調升為14職等;增設副秘書長、主任秘書從12職等調為13-14職等。一級主管的官職,與一般縣市相對的職務職等相差一至二職等,使原來縣市公務員都可望調升1-2個職等。

 

馬政府時代六都升格的組織編制,採取這種形式主義的決定,而不實際探查各個職務的複雜度與事務的數量,一律比照台北市的編制升格改制,難怪大幅增加公務人員人力,與地方政的財政負擔。由於直轄市官員高1至2個職等,同時也對一般縣市政府徵募人才非常不利。

 

2、一級單位變一級機關,增加人事主計政風的內控管理人力:

原縣市政府的編制是一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一級單位不另設立人事、主計、政風單位,連採購也由行政處的統一發包中心辦理發包,人事相對精簡。而且「地方行政機關組織通則」,也限制縣市最多只能有七個所屬一級機關(以前更少)。           

 

但升格直轄市後,各個一級單位都紛紛要求比照台北直轄市的制度,提升為所屬一級機關。以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為例,光是新增的一級機關,所新增的內部管制的人事、政風、主計人力就增加將近二百人左右。而這些都不是直接服務市民的公務員,而是新增的內控管理人力。

 

三、升格直轄市議員薪資福利倍增:

 

除了公務員升官加薪外,升格直轄市議員的待遇也大大提升。目前六都市議員的研究費(實質是薪水),比照直轄市一級主管13萬475元/月;但一般縣市議員,比照縣市政府一級主管7萬5262元/月。不但直轄市與一般縣市一級主管薪水落差很大,連議員的待遇也落差很大。而每月的「為民服務費」一般縣市議員9000元;直轄市議員20000元。助理的人數及薪資,一般縣市議員是2-4個人,總金額是8萬元1個月。但直轄市議員是6-8人,總金額是24萬元1個月。整體而言,升格直轄市,不但中高階公務員普遍升官加薪,連議員的薪水及福利也是倍增。

 

縣市議員與直轄市議員待遇比較

 

四、六都廢鄉鎮市,連路燈都不亮,效能變差:

 

升格直轄市廢除原來的鄉鎮市及代表會,照道理公務人力應該會精簡。但事實不然,五都的人力增加14280人,但服務效能卻更差。

 

就以2020年10月28日,轟動海內外的女僑生被擄及姦殺事件來看。台南市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在當天晚上由學校回宿舍途中,因路燈失修,道路昏暗,遭躲在暗處梁姓無業嫌犯,擄人姦淫而死亡的案例。本案路燈壞了,學校向歸仁區公所反應了好幾月都沒修。因而導致發生此震撼國際的命案。

 

路燈修護在縣政府時代,都是鄉鎮市公所自治權限,但升格直轄市後往往收回市府直接辦理。鄉鎮市公所時代,鄉鎮市長直接決策督導,往往一通電話就解決問題。一般村里長或代表反應,也許隔天、二、三天就修理好了。但升格後,權力集中到市府,一個路燈壞了,從地方反應要等市府來修,往往好幾個月後,已成常態。升格直轄市後,反而增長決策流程。不過命案發生後,政府及社會卻仍然沒有看到問題的本質是:升格直轄市廢掉鄉鎮市,不但沒有精簡人事,而且基本服務的效能更差。這個深刻的案例,其實証明恢復原來鄉鎮市地方自治的重要性。

 

五、六都膨脹的人事,是政府組織改造最負面的示範:

 

從六都爆增的人事編制及人事費用,可以看出套用台北直轄市的形式主義,反而讓六都升格成為「政府組織改造、人員精簡」的最負面的示範。而且六都新增的預算分配,其實很大一部份,根本就是耗費在新增的人事費用上。六都新增730億人事費用,就是標示一個政府組織改造失敗的象徵。

 

但迄今中央政府卻從沒有務實檢討六都體制,及一般縣市應該如何重新檢討改善。合理的作法應該讓中央政府的權力更下放地方,讓縣及直轄市的權力更下放給最基層的鄉鎮市區地方自治體,讓第一線基層自治體有更完整的職能,更有效率的人民參與及服務效能。六都廢鄉鎮市開民主倒車,爆增人力卻更無效能,成為地方新威權體制。

 

升格直轄市,不應該成為新增人力、大家升官、增加人事費、議員福利大放送,以及廢除鄉鎮市地方自治的原因。要廢掉鄉鎮市地方自治,也必須先經鄉鎮市地方公民投票同意通過!

 

作者簡介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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