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武報導】
「沒關係,反正只有停一下下」,不少民眾購餐、購物時,一時找不到停車位,就打開故障警示燈,直接停在路旁紅線、黃線或外側車道上,造成後方通行人車不便,甚至衍生車禍。更有部分駕駛人將車子停放在公車站牌周遭,使得公車無法順利停靠路邊,乘客上、下公車易生危險。南市警六分局表示,這樣的行為不僅違規,而且非常的危險!
南警六分局統計分析轄區易肇事及壅塞的道路特性,將從9月15日起規劃違停執法專案,針對金華路一、二段、健康路一段、新建路及灣裡路等路段,加強取締「併排停車」及「公車站牌周遭違規停車」,除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56條,違規停車須繳納新臺幣300元到2400元罰鍰外,尚有移置車輛及每日保管等費用,荷包失血事小,如發生交通事故,違停者雖非主要肇事車輛,但可能有因果關係,而需擔負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如導致其他用路人傷亡、家庭破碎,造成的禍害可是一輩子的事情,千萬不可不慎。
分局長陳錦文提醒駕駛人,不論市區郊區大街小巷,在道路停車或臨停時,務必遵守相關標線、標誌及交通規則,不違停,寧可多走幾步路,免得愛車被拖吊或吃紅單,如因違停導致車禍、有人傷亡,還須跑法院擔負刑責與鉅額民事賠償,害人又害己。陳分局長也呼籲駕駛人:「找車位,走遠些沒關係,輕鬆好走的路,反而可能是人生的下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