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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便聖品恐害流產!蘆薈新禁令限品種限量 全面標示「孕婦忌食」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21.09.08 11:48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蘆薈是眾多愛美人士眼中的「排便聖品」,坊間也有不少主打蘆薈成分的膠囊、錠劑,但懷孕婦女卻得格外小心!由於可能暗藏刺激子宮收縮、流產等風險,食藥署今(8)日重新預告訂定「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後年起,不但只允許2品種的蘆薈葉、經完全去皮後才能加工使用,且蘆薈素(aloin)的含量不可以超過10ppm之外,更要求全面標示「孕婦忌食」警語。

蘆薈在國內使用廣泛,常見一種是直接去皮、取下透明的果肉丁用於飲料、優酪乳等食品當中;一種是做為錠狀、膠囊,主打助排便順暢,食藥署掌握現有數十個產品主要都自美國進口。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蘆薈目前是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中「草、木本植物類(2)」列載的品項,而蘆薈葉主要含有的活性成分為蘆薈素,是屬於羥基蒽類衍生物(hydroxyanthracene derivatives)的一種,國際間已有相關科學研究報告指出,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補充品具有安全上的疑慮,可能引發肝腎毒性。

另一方面,廖家鼎說,國外研究也發現,針對孕婦部分,如果蘆薈的綠色外皮未確實被完全清除乾淨,可能刺激子宮收縮,導致流產。

因此,食藥署新的草案規定,未來蘆薈要當作食品原料,不但必須是費拉蘆薈(A. vera)及好望角蘆薈(A. ferox)品種的葉子,且須確實完全去皮後,才能加工使用;此外,進一步規範使用蘆薈葉作為原料的食品,蘆薈素(aloin)的含量不可以超過10ppm外,還必須標示「孕婦忌食」警語字樣。

廖家鼎指出,不過去年底歐盟研究顯示,如果蘆薈素在1ppm以下,風險極低,可以忽略,所以只要產品檢具經檢驗機構檢驗所含「蘆薈素」含量低於1ppm的分析證明者,得免標警語。草案預定自2023年1月1日生效,但國產產品的製造日期或進口產品的輸入日期於草案生效前者,可繼續販賣至其有效日期屆至為止,未來經查獲食品所使用原料不符規定者及未標示警語者,皆可開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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