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確保用路人權益

台灣好報/尤華恩/台南
4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籲請用路人共同維護道路順暢,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行經路口謹記「慢、看、停」,提醒大家養成守法觀念,減少事故發生,避免發生憾事。

第二分局表示,違規停車除了會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外,不只車輛開罰單、拖吊,倘其他駕駛人不小心撞到違停的車輛,因而導致受傷或死亡,違規停車的駕駛仍須負相關法律責任,不可不慎。警方提醒駕駛人違規停車時別再有「我只是暫停一下而已」的違規心態,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罰鍰新臺幣600至1200元;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停車,機車罰鍰新臺幣900至1200元;汽車罰鍰1200元,另併排停車罰緩2400元。

第二分局將持續針對所轄易違規路段加強交通違規取締,並於上、下班尖峰時段針對併排及公車站牌、路口10公尺內違停車輛加強驅離取締,執法工作從不間斷,也特別呼籲駕駛人應認知「違規停車易肇事,貪圖方便代價高」的道理,請駕駛人應注意停車規定,切勿違規停車,避免意外傷害發生,期許所有用路人重視交通安全,一起守護道路交通行的安全。 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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