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運公司說明企業工會陳情訴求
台灣好報/王苡蘋/高雄
4 年前
【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中鋼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指出,針對中運工會於高雄市議會陳抗提出多項訴求,包含船員墜落死亡,管理階層隱匿事實,未保全相關事證,以及坐辦公室人員大幅提高保險,卻排除船員等,以上陳述皆非事實。中運公司特此4點說明如下:1、中運公司所屬通裕輪8/21上午九時多於台北港外海錨地執行進港前卸貨準備工作,一位幹練水手進行吊車維修工作時不慎發生墜落,事發後立即緊急通報港務、海巡、空勤、醫療等單位,然該員經送醫急救後仍告不治。
2、中運的每一位員工皆是公司最重視的資產,公司於事發後,第一時間隨即安排四位主管立即前往現場負責處理並向家屬表達慰問關懷,全力協助後續相關事宜;此外,中運公司亦要求船長務必保全現場及所有作業相關紀錄,並依法通報新北市勞檢處,配合海巡、勞檢機關登船進行調查,並無隱匿事實及推卸責任之情事,中運工會對中運公司的指責毫無事實根據。在未有確切調查結果之前,中運工會此時此刻實不宜傳播非事實之訊息,以免造成無謂傷害。
3、中運公司除通報各船隊注意各項船上作業的安全措施外,也於8/23立即召開事故檢討會議,研訂相關改善措施。本案後續將配合新北市檢察單位及勞檢機關進行調查事故原因。
4、中運公司的船員團保目前是由中運福委會主辦,依照職工福利金條例,職工福利委員會的工會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二,而先前中運福委會考量船員職業特性且流動率較高,決議船員需在中運船隊服務滿304天以上才能加入中運福委會、享有團保保障。
本次事件中之船員,由於服務未滿304天,因而無法納入福委會之團保。針對中運福委會所規定的服務天數而使部分船員發生無法加入福委會及納入團保之狀況,中運公司將再與中運工會協商於福委會提案,希提供船員更合理之保障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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