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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 北區國稅局:網路申報符合條件可免辦理

大成報/ 2021.08.26 19:17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羅蔚舟/桃園報導】
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即將開始,請多加使用網路申報,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免辦理暫繳申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採特殊會計年度者比照推算),營利事業除符合所得稅法第69條規定者外,應依同法第67條規定,計算暫繳稅額自行繳納,並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該局呼籲營利事業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時期,請多加使用網路辦理暫繳申報,不僅可節省寶貴的時間,也可以降低群聚風險。

北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款者,則僅須自行向公庫繳納暫繳稅款即可,免辦理暫繳申報。符合僅繳納稅款免辦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如欲利用網路列印附條碼繳款書者,無需登入暫繳申報系統列印,可逕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並以現金或票據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稅款,或利用金融機構所核發之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即時轉帳繳稅。

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採網路辦理暫繳申報,須檢送相關附件者,可於申報期間屆滿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以紙本方式繳交附件者,應於110年10月12日前送交營利事業所在地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營利事業如對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規定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至該局網站「營利事業暫繳專區」查詢相關法令及申請書表,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圖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供/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行政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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