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圖片](http://greatnews.com.tw/uploadfile/202108/49d03165245c63dec465daf588666f34.jpg)
高雄區監理所李瑞銘表示,為降低車主因未注意車輛定期檢驗日期衍生未驗車被罰錢,現各監理機關計有明信片、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等多元方式通知車輛定期檢驗服務,除明信片通知不用申請外,如欲申請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服務,車主可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利用自然人憑證加入會員,在會員專區申請主動通知服務,也可免費下載監理服務APP,並訂閱監理通知。另全國各代檢廠亦已受公路總局委託收集車主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請鄉親多加利用。
而車輛定檢通知純屬服務提醒性質,是無法據以未收到通知而申請逾期檢驗違規單免罰的依據。請車主還是須於行車執照登載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如果手機號碼、e-mail信箱或車輛辦理過戶等資料已更動時,務必再次申請變更,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