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客家音樂村用地 土地產權訴訟多年
客家電視台/黃文垚 新竹
4 年前
10年前經行政院核准,新竹縣政府將竹東鎮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為旅遊專用區後,縣政府以前瞻建設向客委會提案,預定興建客家音樂村,但卻因土地取得問題沒有獲解決,因此工程經費也被客委會暫停核定,由於僅剩一位民眾,主張是祖先留下的土地,因此雙方訴訟多年,日前最高法院判決縣府勝訴定讞,縣府將要求拆屋還地。
竹東鎮工業一路旁,領到補償金的居民,已經自行將鐵皮屋拆除,而這塊中正段土地,就是在民國101年時,新竹縣政府向國有財產局,以3.1億元有償撥用取得產權,預定興建的客家音樂村,但卻因土地產權問題,縣府跟最後一戶還沒搬遷的居民,進行民事訴訟,因此客委會只好將客家音樂村工程經費2.67億元,暫停擱置。
文化部長(前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竹東那個事情是因為,也是之前才上法院,就是那個土地(產權的問題),產權,當時的縣政府告訴我說,土地完全沒有問題,它說只有一戶,那一戶很快就可以解決掉,所以果然沒錯,就不聽我們的,結果後來就沒有發包完成。」
由於民眾主張是祖先留下的土地,並拿出清朝買賣契約向監察委員陳情,經過多年的訴訟,無法證明契約中「土名土沙坑」的位置,因此在7月時,最高法院判決縣政府勝訴定讞。
新竹縣交旅處處長 游志祥:「我們縣府已經在判決定讞之後,跟傅家人聯繫,希望當然初期,還是透過溝通協調的部分,希望能夠有效的把這個整個一個,傅家,傅裕鋼鐵的部分,能夠來做一個合議、協議,一個遷走的部分。」
新竹縣政府表示,如果協調沒有結果的話,地上物的部分,有可能透過法院點交強制執行,目前客家音樂村將以客家文化大禾埕計畫,除了有音樂廳等設施之外,還結合竹東鎮立圖書館以及稅務局竹東分局等單位,向客委會爭取解凍補助,並根據新的規畫方向,預估總經費約6.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