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推動「路口停讓」降低交通事故
台灣好報/廖承恩/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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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廖承恩/雲林 報導】「未來將針對無號誌路口、劃設停等讓標線」(如下圖),雲林縣警察局為了提升交安及降低交通傷亡事故,將首先在斗六、斗南、虎尾等三處推動「無號誌路口」的對應措施,希望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警方表示,雲林縣為農業縣市,鄉村產業道路眾多,道路使用人多為年長者、農民、機車代步者等族群,全縣近3年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分別為108年517件、109年537件、110年7月底止237件。
縣長張麗善為改善路口交通安全設施,指示推動「路口停讓」觀念,加強改善路口交通安全環境,期望能協助用路人建立穿越路口正確『停、讓』觀念,使車輛、行人順暢通過路口,確保其生命及財產安全。
警方重視交通安全問題改善、為有效降低交通傷亡事故,警察局長朱宗泰17日召開「轄內非號誌路口事故防制改善」會議,邀集道路主管機關縣府工務處、公路總局斗南工務段、水上工務段、20個鄉鎮市公所等單位,在該局2樓簡報室共商解決方案。
為有效推動「無號誌路口」「停、讓」觀念,減少路口交通事故,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這次會議決議擇定斗六市、斗南鎮及虎尾鎮等3鄉鎮,列為初期改善示範區域,由該局轄區分局提供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共30處,邀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8條、59條設置「停」、「讓」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以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及秩序。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在世界各先進國家中,尊重與禮讓是一種美德及習慣,本縣藉由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等交通工程改善措施,期能推行駕駛人「行車有禮,禮讓行人」及行經無號誌路口均需「停、讓」的好觀念,以確保用路人交通安全。
圖說:警方跨單位研商劃設路口標線,提升交安減低事故傷害。(記者廖承恩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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