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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被迫當「廚房小飛俠」 女崩潰求助:樓上閉門不見!

好房News/ 2021.08.19 22:06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相信不少人遇過房子漏水問題,若是鄰居不願意配合抓漏,問題只會變得更加棘手難解。日前網友在《爆怨2公社》發文,住在無管委會大樓中的二樓,三樓是隔間出租的狀態,懷疑因樓上廁所漏水,造成家中廚房24小時不間斷滴水,但樓上房東不願處理,更消極回應請她去法院提告,連租戶也不願她派人前去查看狀況,搞到全家現在進廚房煮飯還得穿著雨衣,否則會被滴濕,想詢問該如何是好?
 
貼文曝光,網友看到照片不禁笑稱,「以為妳穿雨衣是因為防被油噴到」、「差點被穿雨衣的給嚇死」、「怎麼看到這個圖我會想笑」。
 
因漏水問題,全家被迫當「廚房小飛俠」。示意圖/pexels
因漏水問題,全家被迫當「廚房小飛俠」。示意圖/pexels
 
原PO分享家中廚房滲水慘況。圖/取自爆怨2公社
原PO分享家中廚房滲水慘況。圖/取自爆怨2公社
 
網友建議原PO可採取一些管道自保,「先拍照,找師父逆向工程(高壓灌注等全部費用)向法院提告損害賠償,並向建管處檢舉違建擅改室內隔局!再向國稅局(逃漏稅)、消防局(出租套房未有安全消防設施設備)檢舉」、『說真的哪層漏水我不敢說,不過光憑樓上房東態度那麼囂張,「隔間出租」就沒違法?歡迎提告就告吧,至少夠他忙一陣子了』、「你先寄存證信函給房東,如果他再不處理就可以提告了」。
 
事實上,關於漏水問題有法可管,屋主及租客皆需配合抓漏。首先,該釐清責任歸屬,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範,如果漏水點發生在兩戶之間共同隔牆及樓板或其內管線,由兩戶共同承擔。但若是因樓上裝潢、施工不善,造成漏水就由樓上屋主負擔責任及金額。
 
針對鄰居不配合抓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2項規定,為處理漏水問題,必須進入樓上或樓下屋內時,都不得拒絕。如果經過協調仍拒絕,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可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而租客部分,房東可依據《民法》第429條向房客表明,為了租賃物之修繕及保存,房客必須配合修繕不得拒絕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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