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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權利 我有不被國家保護的自由嗎?

慈善新聞網/ 2021.08.19 09:23

  國家無時無刻不在保護人民,但同時某種程度也會干涉到個人自由,比如防制新冠病毒的法律措施就隱藏著這樣的緊張關係。

  西方以英國為主的政治思想中,主張人民放棄天賦人權,以社會契約方式,賦予「國家」行使法治,但「國家」也需要「合理」「合法」執行政策,不能侵害公民權。那麼怎樣叫合理?怎麼才算合法?

  中研院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助研究員陳禹仲說,請大家想一想,如果今天過馬路時突然手機響了,你很直覺的會接電話,「走路不看路一直看手機!」可能身旁擦肩而過一個人對你發出警告與不滿,因為你的行為危及到自己也影響到他人。這時候如果他把你的手機拿走,為了保障你和大家的安全,這樣可以嗎?你一定超級不爽,「今天換成國家在做這件事,大家會覺得很正常對不對?透過法律,政府禁止我們在用路時把手機拿出來,在一定程度上剝奪了我們私有財產權,必須繳罰鍰!」國家做這件事時,我們認為理所當然,這就叫守法。

  類似的問題就像疫情來了,大家都得戴口罩,否則不能搭捷運,不然會被罰錢或被拒載,這叫強迫嗎?那麼如果進一步封城了不能出門了,這是剝奪我們的行動自由嗎?陳禹仲說,歐美人覺得口罩就是一個非常嚴重侵犯個人自由的問題,加州去年曾有一場示威,就在指出政府不能因政府恐懼、其他人恐懼,而剝奪「我的自由」,「自由有一個很重要的面向,是他必須保有選擇的權利。」

  就像早上起來你不吃早餐,或者你想吃哪種早餐,什麼時候吃,都有自己的選擇性!「我有不被干涉的自由,我有想做什麼的自由,但我們也都知道我們不是一個孤島,不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我們的生活、我們的選擇、我們的行為都會影響到其他人!」這就是為甚麼每一個人要互相尊重。

  「很多時候我們的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的行使,無意間會造成他人困擾。」陳禹仲舉最簡單的例子:揹著電腦包搭上擁擠的捷運,包包會不斷撞到其他人甚至排擠一個人的空間位置,「我沒有做任何干涉其他人的事,但我已影響其他人的消極自由。」這時就要把電腦包提在手上、放在身體下方才不會影響到別人。一個人吸菸,另一個人會吸到二手菸也是同樣的意思,所以政府制定了菸害防制法。

  因此面臨瘟疫的威脅,國家就會在權衡機制下,一下子封城一下子又開放,徬徨在保命與經濟兩難之間,這種緊張關係一直存在!在這種緊張關係下,國家以保護之名,當然也必須充分說服人民,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必須有充分的理由!

  「我們擁有政治權利,我們可以向國家要求解釋清楚,當政府決定把旅遊史跟健保卡綁在一起時,很多人就跳出來說你怎麼可以這樣做,當疫情過後你會解除嗎?」但是當政府的解釋不能讓人民滿意時,或者過度擴權時怎麼辦?那麼就需要有更成熟的公民,懂得如何行使公民權了,這是人民在順從與合法之下,從這次疫情裡,應該省思和學習的一堂大課!

看更多→【人文講堂 我有不被國家保護的自由嗎?】

本文為「大愛行」授權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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