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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劃設阿里山空氣品質維護區 疫後旅遊品質再升級

中央社/ 2021.08.10 14:29

嘉縣劃設阿里山空氣品質維護區 疫後旅遊品質再升級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0810 14:28:14)嘉義縣為減低空氣污染並提升疫情趨緩後的觀光品質,劃設阿里山為空氣品質維護區,今辦理「預告劃設阿里山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聽會,10月1日起將管制一至四期(即100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柴油大客車進入阿里山空品維護區,進入管制地區的車輛,須有一年內排放空氣污染物黑煙不透光率1.0m-1以下檢驗紀錄,管制車輛首次違反相關規定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新臺幣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公告實施後全時段管制。

嘉義縣自100年8月30日公告阿里山為空氣品質淨區,配合自主管理及車辨系統等稽查檢測,管制無通行證的大客車進入,每年進入阿里山的大客車數約14000至53000輛,阿里山檢測不合格率由管制前的88.9%,在車主配合下,104年後至今,檢測超過2000輛次全數合格,對維護阿里山環境空氣品質成效頗佳。

當時空氣品質淨區立法法源係依舊法第31條制訂未臻完善,訴願案件多有爭議,縣府為使管制工作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配合環保署新修訂空氣污染防制污法第40條規定,重新公告劃定阿里山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1-4期柴油大客車,希望阿里山遊樂區能永遠維持良好的空氣品質及旅遊環境。

環保局說明,空品淨區與空品維護區最大不同處,在於未來若經查獲有違規車輛將有罰則,另管制車輛排放黑煙不透光率1.0m-1以下即可進入空品維護區內,相較原空品淨區規範略有修正,也預期仍能維持過去100%檢測合格率。

環保局表示,進入管制區域內車輛應取得各縣市環境保護局核發空品維護區(或空品淨區)通行證、自主管理優級標章或自稽查日起一年內應有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紀錄,自公告生效日起管制對象車輛全時段行駛進入於空品維護區管制範圍(嘉義縣阿里山公路台18線的63K至94K間路段),經環保局車輛辨識系統(於阿里山公路64K及88K架設高解析攝影機) 拍照辨識確認或執行攔查(檢)等稽查作業。

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大型柴油車PM2.5排放濃度不但高於其他車種,且排放的廢氣已被WHO公告為一級致癌物,後將配合管制於出入口及路段設置警示告示牌,未來也將透過媒體廣播、電子看板及跑馬燈等多元管道宣導,提醒大客車駕駛人注意;另呼籲大客車車主應養成保檢合一好習慣,請公會協助轉知車主儘速至各縣市柴油車檢測站檢驗,以免因疏忽而受罰。

嘉義縣超前佈署管制高山風景區,阿里山不僅是全國首座高山空氣品質淨區,今再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更具指標意義,大大提升觀光品質,未來嘉義縣將逐年評估推動劃設,包括鹿草焚化廠空氣品質維護區及故宮南院空氣品質維護區等觀光及車流熱點,從高山至平地都會區,提升嘉義縣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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