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人看東奧,避開危險地雷Rule40!
作者/黎育麟
運動賽事是跨國界與文化的全民活動,它不分年齡、性別甚至社會階級,選手們的表現,激勵人心也帶給許多青年夢想。所有運動事件中,影響力遍及全球各地,最具代表性且最大規模者,便是四年一次的奧林匹克運動會(The Olympic Games)。人潮多的地方就是錢潮,目光最聚集的畫面就是最好的曝光平台,運動議題潛在的利益甚鉅,無論是銷售周邊商品、提升企業形象或是塑造公眾人物的形象上,都可以收到非常好的成效,所以吸引大量企業投入運動行銷的行列。第32屆2020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賽期為2021年7月13日至8月10日,這段期間可以看到各種企業小編在社群平台貼文或者是商家推出慶祝/加油活動,但是筆者要告訴大家,小心被秋後算帳囉!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第 40 條(Olympic Charter Rule 40),於奧林匹克賽會期間,非為奧林匹克夥伴者,不得使用奧林匹克財產進行廣告、行銷、宣傳等相關行為。制定此規則是為了【通過防止過度商業化來保護奧運獨特性】,並保護在奧運會期間花費數百萬美元獲得獨家營銷權的奧運贊助商,更有效地防止運動員行銷自己的贊助商。違反規則Rule 40的運動員可能會被取消資格,甚至被剝奪獎牌。該規則由各個國家的奧委會嚴格執行!奧運的最高主管機構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雖然它是非政府、非營利國際體育組織,但商業營利的犀利度以及捍衛權益的積極度上保證可是國際級水準!由於Olympic Charter Rule 40的規定,在里約熱內盧奧運會期間(2016年7月27日至8月24日)進入了贊助商的禁止推廣期,選手紛紛在前一天提前宣告。美國長跑障礙賽女選手Emma Coburn在奧運舉辦前一日(2016年7月27日)在她的Twitter便寫到:
#Rule40 starts tomorrow so I won’t be able to say Thank You to my sponsor. THANK YOU FOR EVERYTHING @newbalance
【譯:因為Rule40明天開始我不能向我的贊助商說謝謝,謝謝你們所做的一切,newbalance!】
贊助商就是參與奧林匹克TOP計畫(The Olympic Partnership Programme)的廠商,向整個奧林匹克運動提供資金、產品、服務、技術和人力資源支持,那身為贊助商豈不是可以全程橫著走,蹭好蹭滿了嗎?答案是否定的!贊助商還是有等級的,最高級的是不分地域的全球合作夥伴「World wide Olympic Partner」,其次是日本限定的三個類型:金牌夥伴 「Tokyo2020 Olympic Gold Partner」、官方合作夥伴「Tokyo2020 Olympic Official Partner」以及官方供應商「Tokyo2020 Olympic Official Supporter」,各國各自的「官方合作夥伴」等級不同,行銷的允許範圍也不同。所以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越是到了奧運,運動品牌竟然更是默不出聲,絕口不提【奧運】二字,正是因為它們深知其中的危險哪!
擁有絕對版權的內容是Logo與相關關鍵字,例如五環圖騰、東奧logo、東奧相關視覺設計和吉祥物,關鍵字就比較廣泛,不管是奧運、東奧、各國國家隊等都在範疇之內。現在可以開始檢視周遭的廣告是否有看到以下幾個踩紅線案例:(**內為違規字眼)
╳慶祝*奧運*獲金,XX買一送一
╳衣服/餐具/用品上印製「*東奧*,我挺xxx」
╳*中華隊**奧運*奪牌,消費打九折
╳企業在公開平台上使用雷同於*奧運的Logo*並寫上「*中華隊*加油!」
╳餐飲業者在餐碗或杯子上印「吃/喝xx,看*奧運*賽事」
聰明的商家就會用更隱晦的字眼來寫文案,技巧性避開關鍵字。
○運動員最高戰場
○夏/冬日最激烈的賽事
總之,在使用任何文案與素材前,請再三的檢視其合法性,免得觸法!
社交媒體(Twitter、Facebook、Instagram……)的普及,讓Rule40增加許多複雜性,任何非官方贊助商都不能在公開平台或其他任何地方行銷奧運相關議題。縱然是小編自己寫篇祝賀文用到相關選手或奧運的照片,再由企業轉發或者下廣告,都屬於違規行為!筆者了解大家都對賽事非常熱衷,但一定要注意相關規定,畢竟奧運不只是運動最高殿堂,背後帶來的經濟效益更是世界數一數二的龐大,行銷上更要注意用詞遣字及製圖!

作者簡介
黎育麟,大亞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社群/數據行銷策略,擔任數家不同產業行銷顧問,提供曝光優化的指針,嫻熟於LINE、FB、IG、Google執行廣告整合投放。
專業領域除廣告投放數據健檢外,著重於產品服務的深入研究,規劃各業應服務的客層細分,並將模式流程化,協助企業快速複製產品與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