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紓困4.0到五倍振興券到三級解封的複雜規範,都可以看到蘇內閣的集權偏向及瑣碎管理性格,完全缺乏簡約、清明、透視大局的哲思!(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在各界要求普發現金的呼聲中,行政院蘇院長再度力排眾議拍板定案,發「五倍振興券」五千元,並預計九月份發行。「為什麼不發現金呢?」國發會強調:發放現金民眾會存起來,無法發揮帶動民間消費的最大效益,而振興券可重複流通,發揮「點火」效果。
這與去年行政院採行三倍券3000元是同一套邏輯,卻被外界揭露這是民進黨在野時,全力反對馬政府發消費券的作法。現在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而且一做再做,完全沒有誠信可言。
本文擬就所謂的「五倍振興券」,及有關紓困補助的作法,表達以下觀點。
一、解封之際正需花錢,五倍振興券緩不濟急:
從5月中旬社區感染爆發,三級警戒管制了二個半月,目前仍在二級半警戒管制中,庶民經濟活動幾乎停頓。在此民生困苦之際,好不容易盼到逐漸解封、恢復正常生活,「復原正需要錢」。如果這個時候政府採取「發現金」,而且「至少新台幣一萬元以上」的政策,應該八月上旬錢就可以直接撥到每個人的戶頭,這才是真正的即時雨。
為了發五倍振興券5000元,政府必須增加支出十多億元(三倍券的設計印製成本),而且要等到九月份,緩不濟急。
二、簡政便民,不要玩家家酒:
行政院發行三倍券及五倍振興券的理由,是怕「民眾收到現金存起來不消費」,無法像振興券具有強迫消費的功能。其實這是「很幼稚」的想法。因為每個人每個月的基本消費很少低於8000元,而振興券也沒有指定消費的項目或種類,一樣可以抵用各種基本消費,這跟現金用來満足基本消費是相同的。所以領到五倍振興券,仍然是優先用來滿足基本消費,仍然可以存現金。行政院這種理由,實在是把特定商家「酷碰券」(coupon)的個體經濟學,拿來亂套在國家的「總體經濟」政策上。
並且,除了發行五倍振興券須增加的設計印製成本十幾億元之外,因新增的遊戲規則,不但增加公務人員負擔,也增加人民多餘的負擔。從簡政便民的角度來看,就是「政府的幼稚」造成人民及公務人員沒必要的負擔。難怪王世堅要駡行政院在「玩家家酒」,自己爽!
三、防疫管制才是民生困境根源,解封鬆綁比發五倍振興券重要:
發行五倍振興券其實並不是經濟復甦的關鍵。因為當前民生經濟困境的根源在於「防疫封鎖及管制」,如果這個問題沒有得到合理的鬆绑,民生經濟很困難恢復正常。目前三級警戒已降到二級,但許多管制仍然太過嚴苛,例如,水域不解封,一些觀光景點、高爾夫球場、運動場所的限制仍多。振興經濟應該優先檢討過度嚴苛的管制。只要鬆綁了,民間的消費自然就會快速恢復!
四、簡政便民普發現金,取代瑣碎的紓困補助:
行政院紓困4.0的生活補助共分十大類,分別是兒童照顧津貼、中低收入戶、農民(有排富)、漁民(有排富)、自營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有排富)、有工作無勞保及非農民身分者、無一定僱主之藝文工作者、計程車遊覽車租賃車司機、導遊領隊、視障按摩師。預計發放400萬到730萬人。這種瑣碎分類的生活補助,不但增加非常高的行政成本,也造成不少人申請的障礙。大部分的國家為了避免這種殘補式的補助方式,所帶來行政成本的負擔、申請障礙及公平性的問題,都採取普發現金的模式。但小英政府連續兩年,對於紓困補助、三倍券及這次的五倍券,卻都走相反的路線,採取瑣碎殘補式、不公平、沒效率、高行政成本的補助方案。
在疫情持續延燒全民受害的當下,台灣應該要學習各國採取普發現金的方式,才能真正照顧到全民。
五、特別預算應花在刀口上:
這一次立法院通過防疫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8400億元,這些錢理應優先用在防疫上。而台灣新冠肺炎確診數15742例,死亡791人。致死率5.02%。比全球的致死率2.16%還高二倍以上。到現在還沒有看到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行政院長蘇貞昌,召開過一次中央防災會報討論此一重要議題,坦白說是非常失職!不過外界的討論倒是不少,其中主要的理由是受到健保總額給付制度的限制,以及重要治療藥物的準備不足,及集中管理而延誤救治的黃金期。關鍵就是政府把新冠肺炎防疫及治療經費,仍然框架在全民健保總額給付的框架上。
解決之道其實也並不困難,政府只要宣布有關新冠肺炎的PCR檢測及治療費用,全部由國家特別預算負擔即可。政府充分供應所有的藥品,並提供給專責醫院一定的備用庫存,相關的費用全部由特別預算支應,如此必能大大減低死亡率。特別預算就應該花在救人救命的刀口上。
六、染疫死亡不救助;衞福部怠忽職責未制訂《生物病原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對於新冠肺炎死亡的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7月9日公布,發給每人新台幣十萬元喪葬慰問金。然而,目前已經公佈的各項天然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死亡救助都是新台幣20萬元起跳。
而且衛福部迄今尚未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八規定:「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由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統一訂定之。」訂定《生物病原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目前經濟部已針對水災制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內政部也制定「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唯獨衛福部不肯就其主管的「生物病原災害」,訂定《生物病原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值此新冠肺炎肆虐之際,這是行政院及衞福部明顯的怠忽職責不作為。
立法院立委諸公應該善盡督促職責,要求行政院及衛福部儘速依災害防救法第48條,制定《生物病原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從紓困4.0到五倍振興券到三級解封的複雜規範,都可以看到蘇內閣的集權偏向及瑣碎管理性格,完全缺乏簡約、清明、透視大局的哲思!
作者簡介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