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新冠疫情持續發威,各行各業苦不堪言,許多社區不讓房仲入內帶看,使得成交量低迷,而疫情前已簽約成交的案件,賣方趕著交屋,避免「微解封」疫情再起,變「真封城」,到時無法點交,拿不到房屋尾款。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部份買方也抓準這種心態,點交房屋時刻意刁難賣方,「假屋況瑕疵之名,行減少價金之實」,賣方一來擔心尾款卡住,二來害怕疫情延宕,房價受到影響,讓買方有機會,見縫插針,減少價金。
才簽約就遇疫情爆發,後悔不想交屋,竟稱房子沒瓦斯管線要求再降價。圖/資料照
他舉出近期實例,原本出租的套房,賣方也不曾住過,因為理財的關係,就委託房仲出售,4月底疫情尚未大爆發,所以很順利賣掉,約定兩個月後點交,哪知道5月中疫情三級警戒,買方突然主張屋況需要清潔後,才願意交屋,賣方也欣然接受,局部清潔後再交屋。
沒想到第二天,賣方清潔了房屋,買方卻改以「物有瑕疵,沒有裝設天然瓦斯為由」不願交屋,且主張房屋現況說明書,有勾選天然瓦斯。賣方原本也從善如流答應安裝,哪知道套房社區,根本沒有天然瓦斯的外管,所以買方要求減少價金150萬元。
鄭文在說,為此買賣雙方沒有共識,準備對簿公堂,經過幾番的存證信函及律師函的交鋒,一直沒有共識。幸好經過房仲不眠不休的介入調解,折讓部份價金後,雙方取得共識,才順利點交。
鄭文在也回想起多年前遇到「簽約後反悔不買」案例,由於已經黑紙白字簽約,買方實在找不到藉口,居然為了解約向工務局舉報賣方陽台外推,並拿著該違章建築通知書,主張解除買賣契約,讓賣方咋舌,立即同意解除買賣契約的案例。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