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法律之下,有專業完整論述,結局就不同了!資深地政士協助一名離婚女處理「誤觸」的房地合一稅,歷經8個月復查申請,終於獲得註銷應納稅額339萬元,獲知此訊息,該名地政士直呼「等於馬上賺回一台BMW X5」。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該名案例女子2017年12月向法院訴請離婚後,通過法院判決取得前夫2014年12月以1950萬元購置的房屋,並以總價2550萬元出售。正常來說,該屋屬於舊制不會被課徵到房地合一稅,但卻因為走法院判決,認定是2017年取得,並以公告現值作為取得成本。
離婚女無力償還房貸而賣屋,誤觸房地合一稅高額稅金,結局大翻轉。組合圖/鄭文在提供、取自Pixabay
女子莫名從「舊制」變新制,需要繳房地合一稅339萬元,甚至因無力繳納該筆房地合一稅金,連其他不動產都被國稅局查封,但尚未進入強制執行。無力償還房貸,雖符合房地合一稅豁免條款,但前提是必須為繼承,鄭文在說,該案例主要是透過強制執行角度論述,進而突破。
鄭文在說,建議正在協議離婚的民眾,能不要走法院判決、和解就不要走,離婚前雙方將財產分配好,使用「夫妻贈與」、差額分配請求權,在2016年前取得的不動產,就不會面臨因法院判決,變成適用房地合一稅,如此也不會造成未來出售房屋時,產生的高額房地合一稅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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