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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雙標先射箭再畫靶遭冤判|新事證直球對決盼擦亮司法明鏡

爽爆新聞網/ 2021.07.2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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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時報/獨家報導】上櫃公司「普格科技」掏空、炒股案中,上游供應商杜拜耳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賣座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張芳源因堅稱買賣正常交貨且提出完整金流及證據並有多位證人到庭證實,但一、二審法官卻無視證人及證據之存在,一、二審遭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2年,最高法院6月7日裁定駁回上訴。為自證絕無配合假買賣不法獲利,張芳源透過律師向媒體提出租賃倉庫當年登錄的進出貨記錄,表態已委請律師向高院聲請再審,誓死爭取透過司法途徑還他清白。

股票上櫃的消費性IC應用設計大廠「普格科技」是在民國101年間爆發公司掏空醜聞,遭到檢方查究。民國101年10月間,普格公司負責人王格琮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他的特助張勛逵疑似掏空公司、製作不實報表等。檢察官查出,掏空公司資產等犯行,不是一人可為,案情並不單純,反而查出王格琮才是掏空案的主謀。

檢方查出,王格琮、財務長黃志成涉嫌透過董事長特助張勛逵找上漢亞企管顧問公司董事長張家銘合謀掏空公司資產,從民國101年1月起,與30多家廠商進行交易,帳上買賣突增營業額超過新台幣10億元,普格因此疑似被董事長王格琮及董事長特助張勛逵掏空4.6億元,部分被掏空的錢拿來與財務長黃志成結合外面金主給的資金,用於炒作普格股價,案情爆發後張勛逵為製造煙霧彈,所以不管是真交易或假交易的廠商全部都說是假交易買發票,而且疑似早就設局好,普格公司與廠商假交易竟還控告被判罪的廠商要求賠償普格公司4.6億元,全案共計47人遭到檢方起訴。

圖片說明:對於普格人員到展航及張芳源的倉庫載貨,同樣買賣貨,法院卻做出完全180度的雙標認定。
圖片說明:對於普格人員到展航及張芳源的倉庫載貨,同樣買賣貨,法院卻做出完全180度的雙標認定。

據了解,此一上櫃公司掏空炒股案,爆發後牽連甚廣且喧騰一時,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普格科技公司則進行改組,並於民國106年07月04日正式公告將公司名稱由「普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凱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杜拜耳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芳源表示,杜拜耳是在101年11月1日收到普格科技透過律師寄發存證信函,指在該年6月25日起至8月30日三度向杜拜耳下單訂購電子產品,隨後於7月10日、8月30日、9月10日分別支付總計新台幣44,281,650元的已含稅預付貨款。而普格科技公司方面已收到總計新台幣8,208,000元之貨品,要求杜拜耳收到存證信函後立即停止出貨並退還剩餘新台幣3千餘萬元款項。而其另一家賣座實業亦收到普格科技的存證信函,指在該年8月21日下3張訂單採購電子產品,並於8月23日、24日分別支付總計新台幣23,882,376元的已含稅預付款,普格公司已收到6,225,200元(未稅價)之貨品,要求停止出貨並退還剩餘新台幣1千多萬元,並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杜拜耳公司及賣座公司立即向法院聲明異議,實際上董事長特助張勛逵已於9月28日、10月1、4、8、11、15、19日派公司人員將貨品全部載走,有普格公司人員收取貨物之簽收單及普格公司蓋於杜拜耳公司、賣座公司出貨單上之普格公司發票章確認普格公司已全部收到貨可證,所以普格科技控告杜拜耳的部分因後來未繳裁判費遭地院駁回,控告賣座公司的案子,則是普格科技自己撤回告訴。

張芳源表示,第一筆訂單收到預付款後,立即向上游廠商訂貨也如期交貨給普格公司很正常。第二筆訂單以後雙方依約定杜拜耳公司及賣座公司兩家公司先出貨,普格公司收到貨品後才付款除了訂製貨品外,這樣雙方總共交易了20筆,最後6筆訂單因是訂製貨品所以收了預付款,待上游廠商貨到進他租賃的倉庫後,通知普格公司已可交貨,隨後亦均已由普格科技派車載走。兩周後卻忽然收到存證信函,沒想到竟讓他陷入這超過八年的官非。

張芳源說,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經審視記錄所有進出貨均有上游供貨來源及相關之報價單、買賣合約、送貨單、發票及付款證明,還有普格公司派員載走收取貨品的點收簽收單及普格公司所蓋於杜拜耳公司、賣座公司出貨單上之普格公司發票章確認已收到貨可證均有交貨事實,根據他租賃的倉庫提供的貨品進出紀錄,完全可以佐證雙方買賣的存在,至於貨品交付給「普格科技」後,普格科技如何處分?對供貨商來說,對方已付了錢把貨品載走,豈容置喙?

圖片說明:張芳源提供與普格公司之出貨及簽收單,證明是真交易而非假買賣,但卻不被法官採信,令他不解喊冤。
圖片說明:張芳源提供與普格公司之出貨及簽收單,證明是真交易而非假買賣,但卻不被法官採信,令他不解喊冤。

張芳源強調,他向法官提出完整資料並說明每一筆與普格公司間之交易,均有向上游廠商進貨之買賣合約、上游廠商的報價單、出貨單、發票、付上游廠商貨款的付款憑證,及所有領出現金的用途及證據,皆交代得鉅細靡遺且有多位證人到庭證實,一、二審法官卻視若無睹完全不予審酌,對於他的有罪判決,確實難脫外界「先射箭再畫靶」的想像!法官判張芳源違反商業會計法無非以張勛逵說是買發票假交易,普格公司付給張芳源的貨款,扣除費用後有拿現金回流給他,但從調查局約談調查張勛逵開始至一、二審法院開庭審理終結,張勛逵均稱不知道跟張芳源買發票的費用是幾%,則他如何就所稱之假交易與張芳源對帳!!這如果是一個細心的法官即不難看出端倪,張勛逵說與張芳源是假交易根本是謊言。

另以葉慶隆說有去張芳源那裡拿錢給張家銘、蔡玄甫、張勛逵,但在法院審理時先稱是張家銘、蔡玄甫、張勛逵三人叫他去拿的,嗣後又說是張勛逵一人要他去拿的,當被問及張勛逵要他去拿錢時,有沒有說要拿多少錢?他說:不知道。跟張芳源拿錢時及交付錢給張家銘、蔡玄甫、張勛逵,亦未做任何點收簽收或確認所取得款項,則事後張芳源如何與張勛逵對帳?

又以證人饒銘雯作證有看到張芳源到公司拿錢交給張家銘,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據饒銘雯自己證實她及其他員工的座椅都背對著張家銘隔間的辦公室,且訪客拜訪張家銘都會在他的隔間辦公室,張家銘會客時會習慣性將門關閉,她自稱聽不到也看不見辦公室裡發生的事情?更離譜的是她不記得張芳源有來找張家銘,卻說她有親眼看見張芳源拿錢給張家銘。

對此法官竟然可以用張勛逵、葉慶隆、饒銘雯的證詞羅織張芳源的罪名,認為他確有與張勛逵假交易,反觀他上游廠商展航公司及得佑公司到庭證實,杜拜耳公司所賣給普格公司的貨品是他們公司賣給杜拜耳公司的沒錯,而且也都已全部付清貨款。法官竟然可以硬拗成這兩家上游廠商有賣貨給杜拜耳公司,但不知道杜拜耳公司是否有賣貨給普格公司。法官審案可以用懷疑或想像的嗎?法官如果懷疑杜拜耳公司向上游廠商進貨後是賣給別家客戶,而只賣發票給普格公司張勛逵,那法官應該要去查證杜拜耳公司是將貨品賣給哪家公司,豈可用想像的就給人入罪。如此明顯違誤偏頗,實在令人對裁判品質感到匪夷所思。

圖片說明:連上游廠商都出庭作證確實出貨給張芳源的杜拜耳公司,但法官只以上游不知杜拜耳與普格間的交易為由,仍認定為假交易。
圖片說明:連上游廠商都出庭作證確實出貨給張芳源的杜拜耳公司,但法官只以上游不知杜拜耳與普格間的交易為由,仍認定為假交易。

而且普格公司董事長王格琮及特助張勛逵、財務長黃志成結合外力金主炒作普格股價,自己與部分廠商假交易,竟又回頭來控告被判罪的廠商要求賠償普格公司4.6億元,這不是疑似早就設局好坑殺與他交易往來的上下游廠商嗎?此種行徑昭然若揭。

也因此不禁令人懷疑因牽涉龐大利益而影響司法判決不公,張芳源所呈交之全部證據及多位對張芳源有利之證人證詞,皆視若無睹不予審酌,是否這其中另有貓膩。

張芳源表示,善良的人不孤單,獲知他被捲入普格科技掏空案被判刑,原本往來的銀行立即對他抽銀根,財務全面緊縮的情況下,造成他的財務發生斷鏈損失慘重,接連被拍賣了五間房產,好不容易辛苦20多年建立的企業一夕間化為烏有,好一段時間常常睡到半夜一個人起來哭泣。幸好當初他租賃的倉庫業者聯繫並提供他在租賃倉庫期間,因幫其管理進、出貨,怕貨品短少數量不符,所以於每批進貨及出貨,均拍照製作清點表列冊存證,上面記載有日期、貨品、數量、進貨供應商名稱、或出貨客戶名稱,及每批貨每箱裝箱數量、箱數。等相關貨品進出貨的存證照片及進貨明細總表、出貨明細總表紀錄,相關新事證的出現讓本案燃起一線曙光,足可證明他與普格科技公司確實是正常買賣真交易。

法院本該本著公正之心主持公平正義、勿枉勿縱,更不該淪為居心不良人士設局坑人害人的工具。

新聞出處 :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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